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5日电(记者 勿日汗)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最近开始对蒙古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首次对蒙古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这次大规模的执法检查是2005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正式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后,进行的第一次执法检查。
目前,内蒙古各地人大常委会已开始对当地蒙古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此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执法检查组在本月将对赤峰、通辽、乌海、巴彦淖尔市进行重点检查。
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内蒙古各地为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和存在的困难及其原因、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基本情况、蒙古文字新闻出版工作情况、党政机关公文蒙汉两种文字并行情况、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农牧民蒙古语科技培训现状等方面。
在中国蒙古族人口中使用的蒙古文字有两种,即传统蒙古文和托忒蒙古文。除新疆的蒙古族外,中国各地蒙古族人均学习使用传统蒙古文,托忒蒙古文只有新疆蒙古族在学习使用。在中国581万蒙古族人口中,近400万蒙古族人口使用着本民族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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