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调整车船税标准小轿车一年要多交240元
商报讯 (记者郭富收) 即日起,河南开始提高车船税标准,私家车每年需要多交240元。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河南省〈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办法》自即日起开始施行。
轿车每年要多交240元
我省现行的车船税标准是1987年制定的,10座以下的载人汽车,每辆车每年只交120元,11至40座的客车,每辆车每年交160元,41座以上的每辆车每年交200元。
根据《办法》规定,即日起,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每辆车(包括私家车)每年需要交360元;20座及2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每辆车每年要交税480元;10~19座的中型客车,每年420元。
但是,汽缸总排气量小于或等于1升的微型客车,每年只交240元。
城市公交车暂免车船税
作为公益事业的城市公交车,可以暂不交车船税。
根据《办法》规定,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暂免征收车船税,具体免税范围由省地方税务局确定。
纳税人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期限是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由保险公司代收的,交税期限为购买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当日。
河南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车辆:
车 型 年税额(每辆)
大型客车(20 座及以上) 480 元(包括电车)
中型客车(10-19 座) 420元(包括电车)
小型客车(9 座以下)360元(包括电车)
微型客车(汽缸总排气量小于或等于1升)240元 (包括电车)
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客货两用车) 按自重每吨84元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包括三轮农用运输车) 按自重每吨60元
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按自重每吨84元
摩托车 30元
船舶:
净吨位 年税额(每吨)
200吨以下 3元
201吨至 2000 吨 4元
2001吨至 10000 吨 5元
10001 吨以上 6元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折合为净吨位1吨;拖船和非机动驳船按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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