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日,大亚湾区澳头老街一处山体滑坡。坡上的澳头中心小学的围墙连同厨房倒塌,将坡下的一处民房摧毁,民房内居民一死两伤。大亚湾区法院日前审理此案,确认事故系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包工头古某被法院判决1年有期徒刑,并赔偿受害者56万多元。
挡土墙倒塌幼儿死亡
澳头中心小学位于大亚湾区澳头赤色街一山坡上。2006年5月2日,因为大雨,该校西部角滑坡,本来抵挡滑坡的挡土墙也倒塌,摧毁了山下一处民房,造成民房内一名2岁的香港籍幼儿死亡,另有2人受伤。同时造成其他6户民房不同程度受损。
此后,经对挡土墙司法鉴定查明,擅改设计、挡土墙质量低劣、使用不合格材料、施工质量低劣是造成挡土墙倒塌的直接、决定性原因。
劣质挡土墙竟获验收
2005年8月,修建挡土墙工程由五华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惠阳分公司承建。挡土墙承包总造价23万多元。但随后,不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质、挂靠该公司的包工头古某又以上缴5000元管理费的代价承包该项工程。对这点,法院的判决书认定,澳头中心小学应该知道,却仍然与古某签订合同,且建设挡土墙时也没有报有关部门审查,亦承担部分责任。同时,法院认定,挡土墙设计单位大亚湾设计院使用没有设计资质的人员设计,也不勘查施工现场,设计出的图纸也有错误。而且工程监理人也没有相应资质。
在2005年12月,挡土墙工程竣工,如此低劣的挡土墙,却通过了大亚湾设计建筑院、大亚湾区财政局、大亚湾区宣教办等单位组织的验收,这些单位一致评定“工程质量符合建设要求,同意验收”。
不到半年,2006年5月2日,连日大雨,澳头中心小学西北角再次滑坡,挡土墙不挡土,倒塌造成一名年仅2岁的幼儿死亡。
古某被判入狱1年
在日前生效的刑事判决中,古某因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考虑到这次事故还有其他原因,古某被大亚湾区人民法院依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1年有期徒刑。
而在民事赔偿方面,包括死亡赔偿金、财物损失,共需72万多元。其中赔偿死亡幼儿的香港父母50万元。责任认定方面,法院认定包工头古某应赔偿其中的78%,澳头中心小学赔偿21%,大亚湾设计建筑院赔偿1%。按判决,古某应赔偿56万多元。而如果古某无力赔偿,法院的判决要求五华第二建筑公司及惠阳分公司对此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作者: 张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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