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马英九在法庭外被记者包围。当日备受岛内各界关注的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首次在台北地方法院开庭,马英九出庭应讯。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调查并迅速侦结,认定马英九将不需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对马英九提出起诉,但未具体求刑。新华社/法新(资料图片)
新华网北京6月5日电(记者 张勇)台北消息: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5日在台北地方法院第五次开庭,马英九出庭应讯,本案至此进入实质审理阶段。
法庭当天传唤了台北市审计处审计员彭淑芳、中国国民党行管会主委张哲琛、前台北市政府参事康炳政等三名证人应讯。
据岛内媒体报道,张哲琛曾担任台行政当局“主计处”负责人,他当天在法庭作为辩方证人应讯时表示,“特别费”中以领据核销的部分具有“实质补贴”性质,没有剩余或缴回的问题。
此前,台北地方法院先后就此案进行了四次准备程序庭。5日进入实质审理程序后,法庭拟将通过6次庭期,由检辩双方交互诘问14名证人。
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调查并迅速侦结,认定马英九将不需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对马英九提出起诉,但未具体求刑。
另据岛内媒体报道,岛内检方最近在侦办民进党的谢长廷、吕秀莲、苏贞昌、游锡堃4人的“特别费”案时,发现谢长廷在高雄市长任内也曾将领据核销部分直接汇入账户,其余3人则是领取现金。侦办人员不排除将于下月传唤这4人。
对于岛内争论不休的“特别费”认定标准,台湾“法务部”、“审计部”和“行政院主计处”近日首度口径一致,马英九“特别费”案似乎走向“柳暗花明”。
对于“特别费”领据部分,“行政院主计处”第一局局长陈瑞敏6月1日表示,“首长特别费”具领后,主计单位不会继续追踪,不会问有无剩余或要求缴库,这是对“首长”的信赖原则,自惯例上有“特别费”开始,“我们就尊重‘首长’,从宽认定。”
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陈键兴)台北消息: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22日在台北地方法院第四度开庭,马英九出庭应讯。
据岛内媒体报道,合议庭在本次庭审中对检、辩双方提出的传唤证人名单进行了裁定,并确定下次开庭的时间是6月5日。
据台媒报道,“特别费”风波持续在岛内延烧,继蓝营“立委”上周控告民进党102位首长涉“特别费案”后,绿营“立委”17日展开反击,也告发97位国民党执政时期的首长使用“特别费”“违法”。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