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万生活在温州的外来人口,无形中被人为分在了两个世界。这里没有地域、口音或身份的歧视或差别,被区别对待的理由只有一个:是否有前科。“这已经不再是挤压犯罪空间。失去了工作住房,注销了暂住证,无法安身立命,可能会带来其他无法预料的问题。
“有前科暂住者”名单
曾在北京做过十几年生意的商人陈捷文曾被羁押,今年3月,他在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乡和朋友合伙开办了一间五金厂。4月中旬,仰义乡派出所的一名协警找到他,通知说:“犯过案的人不让在这边住。”
他让派出所值班警察出示相关法律条文,警察说这是“本地规定”。警察又要陈捷文的房东担保,房东认为这件事没有道理而拒绝。这个时候,按照陈捷文的说法,警察曾表示,你不走的话我们给你搬了。
后来,警察虽然没有上门来强搬,但还是几次通知陈捷文,要他搬家。“搬去哪里不管,只要不呆在仰义。”他们说。陈捷文于是跟警察大吵:“你要拿出法律条文放在我面前,没有法律条文我是不可能搬的。”
交涉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件令陈捷文更加无法接受的事:一次,一个协警来工厂找陈捷文,陈捷文不在,协警就当着工人的面说陈捷文“是犯人”,“不让在这儿住了”。“我是这个厂的老板,还当不当了?”陈捷文很是愤怒,“这是不尊重我的人格。”
5月16日,警察再次电话通知陈捷文到仰义乡派出所,但陈捷文依然姿态强硬:“不让我住你没有法律依据,不行你把我抓起来。”最后,他作为“可疑人员”进行登记,交了照片,报了身份证号码与手机号码,签了字,“保证随传随到”,这才得以在原来租的房子里继续住下去。
就在陈捷文被要求搬离的那段时间,仰义乡前京村一个月租400元的出租房里,32岁的杨勇也正面临着同样的麻烦。
去年5月份,在与仰义乡相邻的双屿镇摆地摊时,因讨价还价问题,杨勇与一名顾客打了一架,后来双双去了双屿镇派出所做笔录,按了手印,各被罚款500元。事情过后,杨勇很快就忘掉了这回事,却没想到,他以后会因此成为警方心目中的“坏人”。
所谓“有前科暂住者”,是指那些已办理暂住证并有案底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记者获得的一份温州公安系统内部文件表明,它以“涉盗抢骗三类刑嫌对象、涉黑涉恶十类案件对象、涉黄赌毒对象、曾被行政拘留等以上关押过的其他案件对象为重点”。
根据公开资料,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开发了《外来人口动态跟踪管理系统》,系统与鹿城违法犯罪信息库“有机关联,并对出租房基础信息实行24小时实时比对,一旦有前科劣迹的对象入住鹿城的出租房,系统就会自动报警,并在电脑屏幕上出现前科劣迹记录。”在该系统内进行“前科比对结果预警”搜寻,就出现了杨勇所说的“名单”。
记者拿到了数份鹿城公安分局各派出所的这种外来人口前科比对结果名单,它们出自仰义、绣山、五马、南郊等4个派出所,在这些名单中,共比对出有前科暂住者270多人,每人的比对时间、暂住证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地、社区和暂住地址等信息都记录得非常详尽。陈捷文、杨勇等人都在这份名单之上。
驱赶的工作艺术
李实是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下辖某派出所的一名警察,他向记者透露,鹿城区公安分局的上述举动,源于该区目前正实行的针对“高危人群”的“两查一管”制度。根据公开资料,“两查”是指检查落脚点的人和落脚点的物,通过指纹、身份和物品比对,搜集相关信息和证据,打击犯罪;“一管”就是管理有前科劣迹对象,目的在于“挤压犯罪空间”。
根据温州市鹿城公安分局局长李江晖在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4月号中一篇文章的撰述,鹿城区现有常住人口65万,登记在册外来人口77万,在违法犯罪成员中,外来人口所占比例高达80%,在押在拘人员60%有前科劣迹。“这说明外来人口是公安机关管控的重点,有前科劣迹人员是公安机关管控的重中之重。”他在文章中称。
鹿城公安分局针对外来人口的“两查一管”和“人户一致”机制,曾被誉为“以静制动”的有效管控模式,并一度成为外地学习对象,而其实际操作迥异。记者获得的一份温州公安系统内部文件上这样写着:“对高危人群经两查一管后,先是打击,打击不了的驱赶……真的打击、驱赶不了的管控”,“管控必须报派出所所长同意。”
“挤压犯罪空间,最好就是赶出自己的辖区,”李实这样向记者解释,“通过暂住证,把名字和身份证一对,原来有案底的,打过架,有过小偷小摸行为的,打印出一份名单来,全部赶走。”
在温州公安系统的这份文件中,“驱赶”二字后面专门有文字标注:“通过房东、业主劝离驱赶,驱赶要注意工作艺术。”
“什么是‘工作艺术’?”李实向记者透露,也就是指,在驱赶时一般不直接向对方说要他走,而是通过房东和工厂老板去完成。
“我们拿着名单,挨家挨户通知出租户或者厂家,向房东说对方‘犯过事,是危险人物’,不许他住这里,叫他离开;要是住在厂里的,有多少个,一起叫过来,同样的话对老板再说一遍;有时候也会对本人直接讲。”“房东一般不会多惹事,被通知后会配合;工厂老板一方面也对有前科的工人犯怵,又担心派出所施加压力,工厂毕竟在辖区内。”李实说道。
而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注意工作艺术”的驱赶行为往往又会走样,比如出现将外来务工人员在各辖区间踢来踢去的局面。记者找到的多名外来人员证实,协警或民警在通知其本人离开时,会要求“只要搬出自己的辖区就行”。
“因为之前协警已经拿着名单挨家挨户通知过了,等我们去通知的时候,大部分人已经离开了。”李实说。根据东方网2005年11月的报道,通过这种“两查一管”,当年居住在鹿城区的“前科劣迹对象”,从2003年的1.5万人减少到8000人。
今年5月中旬,一周时间内,记者曾调查鹿城区仰义乡派出所辖区内近百名“有前科暂住者”,除部分人员有担保或者在注销暂住证后依然留住,调查结果显示,近七成人已经离开。
这些离开了的“有前科暂住者”,有保安、技术工人,有工厂的中层干部,他们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能够和他们再取得联系的信息。
为什么要驱赶
鹿城公安分局所辖的鹿城区是温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根据公开资料,全区共管辖着12个街道、9个乡镇,总面积29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6万、流动人口81万,现有警力1048名。温州市公安系统一内部人士向记者介绍,鹿城公安分局做出的驱赶“有前科暂住者”的举措,一方面是出于“两查一管”制度,另一方面则与去年鹿城区发生的两起治安事件有关。
一个案件是发生在温州街头的一起枪击案,根据当地媒体报道,去年9月4日中午,10多人在温州望江路一码头持枪对射,其中两人中弹受伤,“场面实在太惊险了,就像看香港枪战片一样。”40多天后,该案被破获,11名疑犯被收押,缴获仿“六四”式手枪3支,后来查明,这是因赌博纠纷引起的两个犯罪团伙互相持械斗殴案件,一犯罪团伙在望江码头绑架另一犯罪团伙头目时,双方发生冲突,后互相开枪射击。
望江路靠近瓯江,属温州鹿城区管辖,为闹市区,店铺林立,有数个客渡码头。该案影响甚大,浙江省公安厅数名官员曾因此专程抵温,向温州市公安系统提出严厉批评。
5月20日,温州市人大一名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另一个未被媒体披露的事实是,去年10月27日,温州市召开第40届人大法治委员会第18次全体会议,在听取温州市公安局、检察院、市中院对该年度1至9月份全市打击处理“四枪四抢”案件情况汇报时,有委员表示异议,认为温州的治安形势不容乐观。这名委员当时举出的例子是,在同一时间段内,包括一名温州市人大副主任在内的6位市人大官员,在温州市区内被抢或被窃,这无异于“家门口遇贼”,令有关部门相当尴尬。
5月18日,记者曾以“有前科暂住者”身份致电鹿城区内多个派出所询问不许居住的理由,仰义派出所工作人员在接到电话后称,派出所根据分局的规定,有前科人员重点管理,在得知是房东接到协警通知不让出租后,对方称,“房东不让你住没有办法,你就只好走了。如果有问题可以打电话给鹿城公安分局。”
“一般情况下我们不欢迎你在这边住,”五马派出所值班人员在电话里表示:“你人犯过错误就没办法了,警察就经常来查你。没有办法,最好是离开温州。”
在接受记者这种形式的查询时,也有派出所表示对此并不知情,另有派出所答复称,“租房没有关系,但要和社区民警见面,同时做好笔录,保持联系”;黎明派出所值班人员则认为,“这是没有道理的。”
知情者李实向记者介绍,在这一规定的操作过程中,各派出所并未同步执行,操作的程度有所不同。当地警察私下里对这一规定也有分歧与异议。“有的派出所先搞,有的派出所后搞,毕竟不是什么好事情,有的派出所还在观望中。”他这般说道。
“这种方法不是在治病救人”
“办了暂住证的,大部分其实已经改过自新,不然谁会在一个地方长时间呆着?这种人以前犯事多是一时冲动。”警察李实认为,有犯罪意图的人,大多准备随时“跑路”,不会办理暂住证。
“我觉得这种方法不是在治病救人。”他对此忧心忡忡。
曾有打工者当面质询李实,他为什么不能在这里工作生活,“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解释这个事情。”李实说,他看对方的装饰打扮,觉得应该是个老实人,一副辛苦赚钱养家的样子。
“要想继续呆在这里,除非把暂住证注销。”李实说。注销暂住证后,“外来人口动态跟踪管理系统”内就不再有记录,也就不会有协警或民警前来通知。“但很显然,这也会带来一些未知的安全隐患。”李实说,很多“有前科暂住者”为了避免被驱赶,就采取了这个“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法”,他们注销了暂住证,把自己隐身于茫茫人海当中。“这已经不再是挤压犯罪空间。失去了工作住房,注销了暂住证,无法安身立命,可能会带来其他无法预料的问题。”
“有案底的人天下就不让我们呆啦?温州本地人犯案是不是也要赶出去?就没有这样的法律,也没有说犯过案就不让做生意,”一提起被驱赶的经历,陈捷文就很愤慨,“外地企业来这里投资应该是受到欢迎的,谁知道会碰了一鼻子灰。”他表示,等时机成熟,他也许会把这个事情搞到底,“如果真不让住,打官司也要问个说法。”(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文中陈捷文、李实、杨勇为化名)
据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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