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无钱买家具 盗伐林木被起诉
海南省琼中县什运乡方根村一农村青年为准备结婚家具,盗伐自然保护区内林木。5月28日,海南省琼中县检察院以涉嫌盗伐林木罪对王家明提起公诉,同伙王有朋、王有江也同时被起诉。
检察机关查实,23岁的王家明与女友计划2007年结婚。因家境贫困没有钱购买家具,王家明便萌发了到鹦歌岭自然保护区盗伐林木做家具的念头。在一次喝酒过程中,他和本村青年王有朋、王有江、王泽球(在逃)等3人商量,大家合伙到鹦歌岭自然保护区搞点木材,然后四人均分,并做了具体的准备工作。2006年1月28日,王家明等四人带着粮食和工具进入了鹦歌岭自然保护区,在一株直径为102厘米的海南省保护树种陆筠松树旁搭起了简易工棚,并把这株大树锯倒,然后加工成2米长,40厘米至50厘米宽的木板。他们就这样吃住在山上,一直干到了2007年2月3日,后被公安民警发现并当场抓获。据查,此树价值5500余元。
记者 李轩甫 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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