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一律废止自定的高耗能
产业优惠政策,并采取经济、法律手段,辅助以必要的行政措施,坚
决遏制高耗能行业再度盲目扩张。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高耗
能产品增幅超过20%,其中粗钢产量增长22.3%、铁合金增长44.4%、
电解铝增长36.6%、焦炭增长23.7%、电石增长34.1%,给完成节能
减排任务增加了巨大压力和困难。
其实,从2003年开始,国家就采取强力措施限制高耗能产业盲目
发展。然而,几年来,高耗能产业不但未得到有效遏制,反而成了脱
缰的“野马”。缘何如此?笔者以为,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政府把
政绩、把地方利益、甚至把官员乌纱“捆绑”在“高耗能”这匹“野
马”上。他们把高耗能产业作为地方的经济支柱和财税之“源”,作
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屡屡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擅自出台优惠政策鼓励
高耗能产业发展,而对高耗能所产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能源浪费却视
而不见。
高耗能产业主要依靠廉价资源生存,离开了低价格的水、电、煤、
气支撑,高耗能很难“活”下去。而高耗能产业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
落后的中西部地区,那里有丰富的煤矿、铁矿,有过剩的廉价电力,
加上地方政府大力扶持,高耗能产业便有了膨胀的条件。国家曾不止
一次的要求取消优惠政策,但一些地方充耳不闻,我行我素,致使发
改委又一次发出紧急通知。
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成为中国环保之“痛”,是节能减排的最大
“拦路虎”。专家分析,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20%的约束性指标,
其中三到四成要靠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六到七成则主要依靠产业结
构调整。可见,遏制高耗能迅速膨胀乃当务之急,迫在眉睫,必须采
取经济、财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加以治理。降服高耗能这匹“
野马”,首先靠地方或企业严格自律,受利益驱动少数地区不愿自律
时,就须采取断然措施。
山西省日前通过立法,对煤炭、火电、化工、医药等高污染行业,
以及冶金、焦化等高耗能产业超标排污的企业,实行最严厉的惩罚,
采取停电、停水、停交通运输、停银行贷款等手段逼其“死亡”,同
时严肃追究当地政府领导和企业法人的责任。对高耗能和污染企业果
断实施“四停”,釜底抽薪,断其“食粮”,并依法问责充当“保护
伞”的官员,堪称是“点穴”之狠招,值得各地借鉴。
(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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