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原告质疑被告所出示证据 双方未达成调解 法官表示 此案将择日宣判 |
老人告继母 讨生父骨灰
起诉称 被告私自将骨灰取出占为己有 多年来剥夺其对亡者的祭祀权和归葬权
本报讯 (记者 王巍)死者的骨灰能否被一分为二?张先生想将父亲的骨灰与死去的生母合葬,而继母匙女士以寄托哀思为由拒绝交出张先生父亲的骨灰,双方为了骨灰的所有权而对簿公堂。
今天上午,宣武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上午,69岁的张先生和老伴以及代理人一同来到法庭,而匙女士今天没有到庭。
张先生说,2000年清明节前,他对父亲进行祭祀后,把骨灰探视证交给了匙女士,让她去探视祭祀。不想匙女士竟瞒着他将骨灰提前取出占为己有。第二年,他才得知此事。
此后,张先生几次向匙女士索要父亲的骨灰,均遭到拒绝,双方为此几近发生冲突。张先生以继母强占生父骨灰为由,要求后者归还生父骨灰,同时强调继母强行剥夺他和子女7年来对亡者骨灰的祭祀权和归葬权,要求继母正式向他赔礼道歉。
双方辩论
“我们要求归还或者部分归还骨灰。”张先生的代理人表示。
被告代理人表示,匙女士没有抢占骨灰,她是按照相关手续将骨灰合法取出。
当庭,匙女士的代理人出具了张老先生在1999年所作的遗嘱,里面表示要将房产留给匙女士。同时出具街坊的证明证实只有匙女士对张老先生进行照顾,而张先生作为张老先生的儿子并未尽到赡养照顾的职责。
“编造”、“一派胡言”,张先生在听到被告方的答辩意见后反驳道。张先生表示匙女士出示的遗嘱是有伪造嫌疑的,自己与父亲的关系很好,为匙女士作证的街坊实际都是匙女士的牌友,因此证言并不可信。
在调解阶段,张先生再次提出要将父亲的骨灰进行分割,匙女士的代理人现场拨通电话询问匙女士的意见后,坚决表示不同意。法官表示,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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