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隐情
不愿坏了“规矩”
企业咬牙给钱
自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以来,郝和平就一直担任医疗器械司司长。
“医疗企业打通审批关节,是获得巨额利润的前提,这成了医疗器械行业的潜规则。哪个企业能够与郝和平攀上关系,就可以一帆风顺了。一位涉案企业的人员说,特别是对于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上市,提早一天是十分重要的。办案人员还介绍,不少医疗器械企业不愿意给钱,但碍于郝和平的位置,也只得适应这样的潜规则。这些企业一般不会主动揭露官员受贿的情况,即使有司法机关询问,也讳莫如深,生怕破了规而影响此后的生意。
案犯自述
总是嘴上念廉正
做起事来像没说
在看守所中,除了面对检察机关的提审,郝和平还回忆了自己犯罪的心路历程,“我愿意接受司法机关公诉,追究自己的责任,人生走到这一步,是个低谷,本不该发生,我愿意和检察机关配合,我干了很多年,做过不少事,而这件事是一个教训。”
教训一
“作为国家干部应该依法办事,而自己总是嘴上念着廉政,做起事来却没有像说的一样,结果犯了法”
教训二
“人不能太贪了,我看到社会上有人拿了钱,他自己就拿了钱,脑子里没有法律意识,没有抵制金钱、名利的诱惑,总是与其他人攀比,拿钱也变得心安理得。”
教训三
“我的权力过于集中,机关每天都面对诱惑,权力要有良好的制约,监察部门要求建立权力制约机制,但尚不够,他干了司长7年,从自身走上犯罪道路来看,权力确实不能太集中,要有一个好制度使权力的随意性降到最小,对掌握权力的人要加强监管,有考核机制,以避免贪污腐败。”
案件数据
夫妇家庭年收入数十万
“郝和平夫妇并不缺钱,他们每年数十万收入。”检察官对记者说,郝和平的家其实并不缺钱,即使是在北京这种高消费的城市来说,他和妻子的收入也应该算是很不错,但就是在这种富裕的条件下,仍然没有让他感到满足。
工资收入
郝和平年工资收入7万元左右,他的妻子曾在一家医疗器械公司担任行政部主任,年收入10万元左右。
外来收入
郝和平在首都医科大学带本科生和研究生,首都医科大每月给几千元,几年下来有八九万元。
郝和平出版图书、发表文章、参与编写教材,这部分的收入累计下来共有数万元收入。
郝和平常到各地企业或药监部门讲课,参加一些论证会、咨询会,每次大约有5000元到1万元不等收入,此外郝和平还拥有3套住房。
新闻链接
郝和平受贿的行径败露后,执法部门顺藤摸瓜,又在药监局内部挖出了数名贪官。
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
一审被判处死刑
今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根据指控,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郑筱萸利用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8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
2001年至2003年,郑筱萸先后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违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启动专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未做认真部署,并且擅自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郑筱萸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的后果,经后来抽查发现,包括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虚假申报资料获得了药品生产文号的换发,其中6种药品竟然是假药。
郑筱萸下属
曹文庄被诉
就在郑筱萸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当天,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也因涉嫌受贿近200万元和犯有玩忽职守罪,被市检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起诉书的内容,曹文庄被诉玩忽职守的指控内容与郑筱萸基本相同。
起诉书指控曹文庄涉嫌受贿近200万元的事实,主要发生在其任国家药监局医药注册司司长期间。当时每年有上万种新药和“换名涨价药”,要由国家药监局审批,而曹文庄作为药品注册司司长,正是具体掌管这一大权的关键人物。起诉书指控曹文庄利用手中的权力,接受企业请托、收受企业贿赂。
曾有媒体报道,医药企业只需搞到一个“新药”批号,每片3分钱的阿司匹林,换个“巴米尔”的新名称,就可以卖到每10片6.3元,价格一下子涨了20倍。正常情况下,一个新药批文从研发到审评通过需要至少五年时间,医药企业为了用最快的时间、最简单的手续获得药品批文,不惜采取行贿的手法。曹文庄和已经被判刑的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郑筱萸一样,也是在钱权交易中葬送了自己。
本版撰文/晨报记者 北京晨报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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