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6月7日消息(记者黎政祥王波)近日,记者从北京市建委了解到,为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有关部门在总结近年来住房保障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拟定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住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纳入轮候的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和纳入保障或轮候的廉租家庭,应定期申报家庭住房和经济变化情况,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组织检查或复核,实行动态管理。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骗购骗租保障住房的,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的,都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对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也规定了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
两个办法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加以修改完善后,将于近期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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