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刘浏)昨日,市物价局向大邑县物价局发出了《关于刘氏庄园博物馆等景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决定,从6月10日起,对西岭雪山、刘氏庄园博物馆景区停车费执行新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西岭雪山风景区停车收费——小型车:5元/次·车,大型车:10元/次·车;西岭雪山滑雪场停车收费——1、索道上站、索道下站停车场,小型车:8元/次·车,大型车:12元/次·车;2、河滩临时停车场,小型车:5元/次·车,大型车:10元/次·车;刘氏庄园博物馆停车场停车收费——小型车:5元/次·车,大型车:10元/次·车。同时要求,各停车场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应在停车场区域收取停车服务费,不能扩大收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