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循环经济和节能法律问题研讨会广东省中山大学召开
5月11日至12日,由中山大学、美国佛蒙特法学院和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办,美国国际开发署协办的中美循环经济与节能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中山大学岭南堂召开。中山大学校长黄达人、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总领事罗勃特•高德博格、佛蒙特法学院中国项目主任杨泽铭、省经贸委副主任杨建初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杨建初副主任还在大会主题发言阶段,向大家通报了近年来广东循环经济和节能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设想。
杨建初副主任指出,广东是中国经济大省、能源匮乏的大省、能源对外依存度极高的大省,同时也是能源节约的大省。近年来,广东按照国家的有关部署,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和节能工作,主要有八项工作:(一)把循环经济和节能工作提高到战略高度加以认识和推进; (二)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三)建立GDP能耗指标责任制;(四)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管;(五)推动节能工作的制度建设;(六)开展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七)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八)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杨建初副主任还介绍了下一步广东循环济和节能工作设想。总的思路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工作部署,把节能工作作为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一)抓好地区、行业、企业节能目标的分解落实,一是督促各市分解落实节能目标;二是把节能目标按行业进行分解;三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四是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管。(二)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一是加强对循环经济的引导;二是加快推行清洁生产;三是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的深入开展。(三)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和节能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循环经济和节能法规、标准体系;二是严格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三是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四是加大节能监督执法力度。(四)抓好循环经济和节能技术的研发与推广,一是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进步体制;二是加快循环经济和节能的技术进步;三是加强节能和循环经济的对外合作。(五)抓好循环经济和节能工作的宣传培训,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节能的能力培训。(六)抓好循环经济和节能工作的统筹协调,一是建立委工作协调机制;二是充分发挥省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三是加强对各市的指导协调;四是建立循环经济和节能工作督查制度。
研讨会上,来自国内处著名的资源环境法学专家学者分别就循环经济法和节能法做了专题发言和分组讨论,探讨了中国中央和地方循环经济立法和节能法立法的立法模式,立法的热点和难点,法律保障措施,政府在循环经济和节能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循环经济和节能的经济激励政策等问题。
(责任编辑:王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