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新闻,说中纪委又出反腐败新规定了,一开始还没太在意,再细看内容,顿时大感振奋。我也算是一个密切关注中国反腐败进程的人士,对中纪委的反腐败规定也能数出个一箩筐来,但这一次感觉不同往常。在此断言,如果这个新禁令执行好了,反腐败事业将大有斩获。
首先,这八条禁令,是针对近年来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应时而作的,非常有针对性。所有关注中国反腐败进程的人士大概都有同感,腐败是个难治的毒瘤。中国高举反腐大旗已经有多年,中央反腐败的决心不可谓不坚定,中纪委的反腐败措施不可谓不有力,取得的成效也不可谓不显著。但不必讳言,腐败问题还远未根本解决。现在的腐败分子大都是些“高人”,明目张胆地搞权钱交易的人已经很少,千方百计搞些新花样,打法律、政策的檫边球是其惯用手法,常常令人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感叹。如果不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就使一帮人逃脱党纪国法的制裁。比规定中提到的如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拿干股、通过特定关系人间接谋取不法利益等问题,是典型的隐藏式腐败,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的处理规定。这次禁令的出台,可谓有的放矢、直切要害。
其次,这次规定体现了宽严相济、刚柔并蓄的政策手法。规定明确提出,已经发生这八类行为的领导干部若在三十天自觉改正、主动交代问题的将既往不咎。给有问题的干部三十天改过自新的期限,体现了打招呼、早提醒以教育、挽救干部的良苦用心。同时规定又明确提出,若有问题不坦白、躲避清查将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又表达了严格执行规定的坚定态度和决心。实施这样政策,可以做到既坚决又稳妥、既有力又有效,的确值得称道。
反腐败不能仅仅依靠三令五申,关键是要有实招。这次又出实招了,关键要能执行好。望这次令人振奋的反腐败新禁令,能带来令人欣慰的新成效。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