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6月10日专电 (伍彧彧报道) 今天从《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第一部水上交通安全规章《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今天正式施行。
《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共20条,涉及本省通航水域内从事航行、停泊、作业、旅游及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并明确了交通海事等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从业人员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的职责。《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提出的人命救助制度、事故补偿制度等内容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山西属于内陆非水网地区,全省共有通航里程1060公里,渡口124道,渡船近千艘,黄河小浪底库区等水域也有船舶500多艘,每年水上旅游人数达数万人次,水上运输量虽不大但事故隐患多,主要原因是水域和船舶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正常化、法制化轨道。
据介绍,今后,山西省凡是从事水上旅游、经营性水上漂流和水上体育活动的经营者或者组织者,都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建立应急预案,保障人们的安全。在水上交通事故救助时,参加救助的人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有权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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