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欧阳剑)“当通知真正执行以后,那些自身资产只有几亿元却违规承揽上百亿元工程保险的中小型产险公司的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日前,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投标业务管理的通知》,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的单笔大型商业保险,保险金额超过5亿元或保费超过50万元,必须事前上报。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江苏市场上大大小小的产险公司,对大型商业保险的竞争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个别小型产险公司只得在保费与费率上做文章。据了解,此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曾制订并下发了包括电厂、公路、地铁、楼宇在内的重大工程保险的财产险条款费率指引,明确规范这四大项目以不低于该费率指引标准进行承保。按照《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总公司(含外资保险公司)参与的投标业务项目,应在保险协议签署前或投标前5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保监会书面报告投标业务项目名称。各财产保险省级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参与的投标业务项目,由省级分公司在保险协议签署前或投标前5日内向当地保监局书面报告投标业务项目名称。
同时,《通知》还规定,应健全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投标业务承保与核保管理办法,严格承保与核保权限管理,将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投标业务的核保权限集中上收到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严禁在未落实再保险的情况下,擅自对外承诺、签发保险单;自主安排再保险,严禁代出单行为;严禁通过贴费(贴费率、贴条款、贴免赔额等)进行再保险。“关键是执行力,上级主管部门对那些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查处的话,整体大环境就好了。”人保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晓春表示:“此次《通知》的出台,将有助于那些中小险商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对整个保险市场,对保险公司这个主体而言,都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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