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街道创新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矛盾
专职兼职互补重大纠纷联调
本报记者吴涛通讯员晓马曾旺瑜罗丽娴
地处盐田港后方陆域的盐田街道下辖5个社区26个居民小组,辖区人口严重倒挂,非户籍人员占95%以上,伴随着辖区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过程中,多样化、群体性的社会矛盾也不断涌现。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基础建设、构建“大调解”体系建设,一直是盐田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思路。2003年,盐田街道重新整合了辖区的各种人民调解力量,成立了街道一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民政、城管、工商、妇联、工会、侨联等方面的力量纳入到调委会中来,并且聘请了区法院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法官担任调解指导员,不断充实“大调解”体系,充分发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纠纷的枢纽作用,加强成员单位参与解决矛盾纠纷的机制建设。作为街道调委会成员单位的各社区也相应成立了社区调委会。
然而,兼职调解逐渐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盐田街道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探索“以专带兼、专兼结合”的调解员队伍建设。2006年,在借鉴其他兄弟单位先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街道设立了两个调解室,并通过公开招考聘用了4名专职调解员。专职调解员的设置弥补了调解员队伍力量的不足,年轻化、专职化、知识化的调解员队伍的组建,进一步提高新型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目前以专职调解为主、兼职调解为辅、重大纠纷联合调解为主要特点的人民调解已成为盐田街道有效化解辖区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机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直以来,盐田街道调委会十分注重调解技巧的运用和创新,在充分尊重当事人人格基础上,采取“背靠背”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1月,街道辖区一名3岁孩童因在外独自玩耍时掉进废弃工地管道坑中溺水身亡,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街道调委会得知情况后主动介入,对这起意外伤亡事故进行调解。调解员在分别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心中有了底,认为应先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再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于是,调解员先找施工方谈话,指出其未及时将此坑回填,又未在其旁边设置安全护栏划或警示牌的错误,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施工方见调解员说得在理,表示愿意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接着,调解员又找到死者亲属,对他们表示理解和慰问,同时指出小孩之死部分原因是由于家长监管不力引起的,经过调解员耐心地与家长讲事实分析、讲法律规定、讲相关案例,终于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疏于看管与孩子的死亡有着相当大的关系,同意承担一半的责任。然而,双方当事人就具体的赔偿金额再一次产生分歧,调解员再次将双方分开做工作,直至深夜双方终于签订了金额为18万元的赔偿协议,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盐田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各级调解组织共成功调解民间纠纷539宗,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大型劳资纠纷67起,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社会纠纷89宗,辖区未因此引发重大恶性治安和刑事案件,街道连续多年未出现一起民转刑案件,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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