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6月12日电 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徐佳青控告前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涉及政治献金案,台“高检署特侦组”检察官侯宽仁今天表示,相关卷证已移送台北地院马英九特别费案合议庭,特侦组目前已没有此案,全案在台北地方法院。
侯宽仁今天表示,台北地检署去年11月中旬分别接获三件告发马英九案件,其中两件与特别费相关,已于今年2月13日随特别费案起诉。
至于政治献金案部分,侯宽仁说,他在清查马英九帐户资料后,原本还要函调“内政部”与马英九党主席竞选办公室等单位资料,厘清马英九在党主席选举的资金来源,但现在已将之前清查资料附卷移送台北地方法院。至于为何将案件及相关卷证移交法院,侯宽仁并不愿做进一步说明。
台湾“中央社”引述一位参与马英九特别费案莅庭的检察官表示,法院在审理特别费案的卷证中,确实有政治献金案的相关卷证。
徐佳青去年11月16日向台北地检署递状,指控马英九在2005年竞选国民党主席时,花费超过新台币2000万元在电子媒体与七家报纸刊登广告和寄发文宣,但财产却比前一年增加440万元,涉嫌违反“政治献金法”。
徐佳青在告发状中指出,马英九竞选国民党主席并非参选公职人员,若以个人或任何机构收受捐款,违反“政治献金法”第五条规定,依同法第24条可处同额罚缓,并没入所受政治献金;若未设专户收受政治献金,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告发状内容并指出,马英九对外指竞选国民党主席是自掏腰包,但财产不减反增,怀疑他利用前台北市政府参事兼观光委员会执行长康炳政为白手套对外募款,涉嫌违反“政治献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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