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超通讯员吴仕章特约记者陈朝辉)6月8日,广东警方向农垦加来农场派出所移交了“11·6”伤害儿童案犯罪嫌疑人陈某。
2003年11月5日,在加来地区打工的江西萍乡籍陈某向老乡肖某借500元,肖某认为陈某好吃懒做,不肯借给他。
陈某打伤儿童潜逃后,加来农场派出所对此案件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抓捕方案,并上报临高县公安局进行网上追捕,由于陈某生性狡猾,先后转移多个落脚点,警方历时三年多都未能将其抓获。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终于,陈某在广东省韶关市某单位打工时,被人认出并报案,近日被广东警方成功抓获,并于2007年6月8日移交给加来农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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