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学生心理咨询室是为学生提供心理服务的固定场所,也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渠道,可以及时给出现心理困惑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天津市教委刚刚制定了《天津市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咨询室建设基本要求(试行)》,从人员组成、设施设备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本市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咨询室的建设。
本市中小学每所学校至少应有1-2名心理咨询教师。从事学生心理咨询的教师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获得由市教委颁发的“天津市中小学心理咨询教师资格证书”。
市教委对心理咨询室的管理也制定了相关标准,如:咨询室应定期开放,一般每周不少于5小时,开放时间应符合学生需求,并必须有咨询教师值班。咨询教师应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热情耐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对学生予以认真细致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同时要严格为学生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其他人透露求助学生的各种隐私和咨询记录等。在咨询过程中。教师要密切关注求助学生的情绪,如遇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方面人士汇报。在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的过程中,要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禁止使用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仪器。
心理咨询室应建成什么样
学校学生心理咨询室应独立设室,相对固定;地点应选在安静和方便学生的位置,尽量远离教学区和办公区;名称的选择应亲切、生动、贴近学生心理并易于学生接受,如知心屋、心语室、谈心室等。学校学生心理咨询室环境布置应有利于调节学生心理,房间布置应以简洁、温馨、舒适、安全、符合不同阶段学生特点为原则。学校学生心理咨询室还应配置必要的设备和办公用具,如办公桌椅、资料柜、心理图书资料、电话、计算机、常用心理调查问卷等。有条件的学校还可在心理咨询室中开设心理活动区和阅览区,也可单独建室。开设心理活动区,主要是为学生进行各种团体辅导活动提供场所,同时为学生进行心理训练提供条件。心理活动区应根据需要配置一些必要的设备,如活动道具、音响、坐椅等。开设阅览区主要是为学生学习心理健康方面的理论和知识提供方便,阅览区应配置书柜、阅览架、桌椅和心理方面的图书、报刊和杂志等。
学校学生心理咨询室建成后要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包括:对个别存在心理问题或出现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认真、耐心、科学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要向家长或监护人提出建议,将其转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另外,学校心理咨询室还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及心理训练等;同时指导学校教师和家长正确认识学生的心理特点,向他们提供科学的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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