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鲁钇山、实习生禤文帅报道:药店里,林林总总的“抗病毒口服液”放在一起,消费者很难认出哪个才是“原装正版”。有鉴于此,认为自家名牌产品被“蓄意仿冒”的广州香雪制药有限公司,将涉嫌侵权的7种“抗病毒口服液”的生产厂家及经销这些产品的药店告上法庭,共索赔190万元。
不想背黑锅!
据悉,“香雪抗病毒口服液”已于2002年取得了外包装设计专利,“其外包装盒的大小及盒上的图形、颜色、文字与图形的排列组合等已成为该产品一个独特的标记,已为消费者熟知”。香雪制药认为,仿冒者通过对具有市场优势的特定商品的商标、包装、企业名称等的精心模仿,企图造成市场上用户和消费者的混淆,其行为已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香雪制药的法人代表、董事长王永辉表示,公司近年多次接到不同消费者投诉,称在药店购买香雪生产的抗病毒口服液时,误把外包装相近似的“仿冒品”当作是香雪产品而购买,发现后却无法退货,只能吃哑巴亏,“最多一天接到200多个投诉,香雪不能再替仿冒品背黑锅了”!
逼药店提价?
对于香雪的行动,有医药界人士向记者透露,香雪与厂家的包装专利纠纷一年前就开始了,此次突然将药店告到法院,是由于香雪的抗病毒口服液已在医院药品采购中标,价格达18元多,而在零售药店销售价才11元左右,香雪希望药店提价,但药店担心提价风险太大,对药店销售造成冲击,故香雪有了此举以逼药店提价。
但广州香雪制药的副总经理莫子瑜否认了这种说法,他说,香雪确实不希望药品在药店被卖得太低价,但赔本卖药是药店的事情,香雪也管不到,这与香雪起诉药店完全是两码事。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对于香雪来说,起诉药店的风险其实很大。就算胜诉了,这些大型的连锁药店不销售香雪的产品,吃亏的还是香雪;如果败诉,则更不用说。对此,莫子瑜表示,没考虑是否给公司产品的销售带来风险,打官司主要是希望通过此举来规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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