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殷文静 通讯员省检)从昨天开始到本月15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主题是“群众参与,反腐倡廉,服务和谐”,重点是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工作及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的重大成果。
据了解,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首次举报线索19818件,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线索11672件。
2007年举报宣传周通报案例
1、郑世德受贿案
郑世德,原徐州医学院副院长(副厅级)。去年1月13日,徐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郑世德立案侦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徐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郑世德受贿总计人民币48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2、王孝辉受贿案
王孝辉,原南京市雨花台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去年3月25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王孝辉立案侦查。经雨花台区法院一审认定,王孝辉受贿人民币59万元,美元1万元,欧元1万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3、薛扬诚受贿案
薛扬诚,原常州市政协秘书长(正处级)。常州市检察院于去年8月21日移送市中院审查起诉,起诉指控:薛扬诚利用担任常州市劳动局、劳动和保障局局长的职务之便,收受7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9.9万元、美元5000元、港币1.8万元,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等物品合计人民币4.11万元,法院判处薛扬诚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4、陈海泉受贿案
陈海泉,常州卫生学校原党委书记兼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正处级)、天宁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去年8月31日,常州市检察院将陈海泉案件交由该市新北区院查办,新北区院于9月5日对陈海泉决定刑事拘留,9月15日决定逮捕,10月20日该案侦查终结,侦结认定,陈海泉在担任常州卫生学校原校长、党委书记兼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6.1万元、美元2万元、港币1万元,法院判处陈海泉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5、李志清、巫织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
李志清,原南京金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南京起重电机总厂厂长。巫织,原南京起重电机总厂副厂长。
去年1月24日,南京市检察院以被告人李志清、巫织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南京市中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志清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0万元,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巫织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8万元。
6、邓春锁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
去年9月11日,镇江市检察院以邓春锁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依法向市中院提起公诉。市中院以被告人邓春锁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7、钱苏扬贪污、受贿案
钱苏扬,原江苏曙光光电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制造一部副部长。
去年8月25日,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以被告人钱苏扬犯受贿罪、贪污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依法审判,决定对钱苏扬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85.59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
8、孙雷受贿案
孙雷,原徐州矿务集团公司旗山煤矿多种经营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5年11月13日,徐州市贾汪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孙雷犯受贿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二审判决撤销贾汪区法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被告人孙雷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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