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感,律师称违反《商标法》
据新华社电 奥运会吉祥物“福娃”广受市民的喜爱,然而,这些可爱的“福娃”却被印在了女性内裤上公开售卖,商家这一做法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反感。
在市场上,不少摊位都有这种“福娃”内裤公开售卖。
对于这种印着“福娃”的内裤,一名20多岁的女士说,她不会去购买的,因为穿上这样的内裤心里总是觉得有点怪异。
奥运会吉祥物物品的特许经营零售商表示,奥运特许商品有奥运精品礼盒、徽章、纪念章、胸章、纪念册、毛绒(塑胶)玩具、帽子等,但没有内裤这一项。
一姓邝的律师称,“福娃”属于实名商标,商家生产、销售这种“福娃”内裤都是违反《商标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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