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 (记者 田雨)中国最高法院14日公布
《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国各级法院
进一步加强审判公开工作,确保当事人的诉讼知情权。这也是中国最
高司法机关首次以司法文件的形式对审判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其
内容紧紧围绕如何保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获得审判工作信息的
权利,从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展开。
在这份司法文件中,最高法院首次明确: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
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和全面公开。根据这三项原则,最
高法院要求各级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公开与保护当事人权利有
关的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各重要环节的有效信息”。
为了保证公众拥有获取审判信息的便利、有效渠道,最高法院要
求各级法院建立和公布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方便当事人及其委
托代理人及时了解与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相关的审判和执行信息”。
针对许多群众“不会告”的状况,最高法院要求各级法院以设置
宣传栏或者公告牌、建立网站等方便查阅的形式,公布本院管辖的各
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由当事人提交的法律文书的样式、诉讼费用的收
费标准及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案件审理与执行工
作流程等事项。
旁听法庭庭审是公众获得审判信息的重要途径,这也是近年来中
国法院推行的司法改革重要内容之一。文件规定:“依法公开审理的
案件,我国公民可以持有效证件旁听,人民法院应当妥善安排好旁听
工作。因审判场所、安全保卫等客观因素所限发放旁听证的,应当作
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在这份司法文件中,最高法院要求各级法院
履行六个方面的主动告知义务。主要涉及“应当补齐的起诉材料和手
续”、“对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的处理内容及理由”、“评估、拍卖、
变卖的有关情况”等。
完善审判公开制度,将更加有力地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促进司
法公正、高效和权威,促进司法审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提供更
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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