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轶珺“我又矮又胖,而且跑不快。只要门口有保安,我绝对不敢抢。”去年“7·9徐家汇今亚金店抢夺案”和“10·19南京东路老庙黄金抢夺案”的作案人傅飞昨天在市二中院受审。傅飞认罪,法庭休庭15分钟后当庭判处他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劣迹斑斑多次作案
站在被告席上,矮矮胖胖的傅飞挺着个啤酒肚。做事还有点小迷糊,连自己的出生年月、被逮捕的日期等重要日子都记不清。仅从表面上,记者根本看不出,傅飞不但在短短3个月内在闹市区连抢两根重达1公斤的千足金条,之前还是个三进三出的“老官司”。更有甚者,要不是他自己交待,人们还不知道,早在2004年他就曾抢夺有80年历史之久的协群旧货店内的两枚钻戒和四川北路九洲黄金总汇内的两根百克金条。
当庭播放抢劫经过
从当庭播放的金店监控录像看,傅飞的作案手法其实很简单。说着一口浙江话,长得又很福相的傅飞,能轻易地让营业员相信他是个来自浙江的富有“小老板”。抢夺前,他特地打扮得有老板派头,夹个公文包,里面用废报纸、草纸弄成整刀百元大钞状,将公文包撑得鼓鼓的。随后他慢慢踱进金店,在店内逛了一圈后,径直走向了摆放金条的柜台。他先向营业员示意自己对金条感兴趣,但并不忙让营业员拿出金条,还是朝着柜台端详了会,然后拿出手机打起电话,佯装讨论是否购买金条。利用这一时机,不断打量着四周的情况。确定门口没有保安,其他柜台的营业员也没注意他。他挂上电话,走到了柜台旁,让营业员拿出金条。
年轻的营业员怎么可能知道眼前的“浙江小老板”竟会是黄金抢夺者,她放心地将金条交到了傅飞的手上,供其挑选。眼见金条到手,傅飞立即把公文包往柜台上一放,飞奔出店。反应迅速的营业员立即从柜台里跃出,上前去追,但傅飞已经消失在南京路上的茫茫人群中。
通过公诉人的讯问,记者获悉,傅飞就是利用这种简单的手法接连抢夺成功,整个作案时间每次都不会超过5分钟,4次作案手法、细节也完全相同。
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法庭审理后认为,傅飞先后4次在公共场所抢夺公私财物,共计价值4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交代了两起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罪行,故酌情从轻处罚。因此判处傅飞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令其对除已追缴发还的一枚钻戒以及1.79万元人民币外的非法所得予以退赔。
新闻延伸
公诉人指出金店存在3大问题
傅飞抢夺系列案件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在庭后,公诉人指出金店有3大问题,希望通过此案,引以为戒。
一、傅飞4次作案均选择午饭或晚饭时间,此时营业员较松懈,保安也常常脱岗。如南京路老庙黄金案,案发当时,该店两位保安中有一位正好去洗手间,导致保安配备严重缺失。
二、大额饰品交易时,仅采用一对一的交易方式,营业员也轻易将贵重饰品交到顾客手中。一旦发生意外,隔着柜台的营业员很难立即采取措施。
三、金店喜欢将摆放金条等大额金银饰品的柜台放在大门附近的显眼位置,以此招徕顾客,却给罪犯的逃脱带来方便。
记者陈轶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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