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73道审批程序 韩国于1980年就制定了“政府办公大楼调整规定”,2003年修订为“政府办公大楼管理规定”,指定行政自治部负责管理政府办公大楼的新建、买卖、租赁和管理等事宜。
在韩国,政府办公楼建设从立项到完工共要履行73道审查批准程序。
韩行政自治部地区经济组林浩哲书记官表示,新建办公大楼超标,中央政府将缩减对地方财政的国库补助金额甚至完全予以中断。为遏制办公楼越建越大之风,行政自治部于2001年9月修改了地方财政法实施令,规定地方政府办公大楼的建设费用超过50亿韩元时,必须接受“建设妥当性”
调查。2002年,行政自治部制定了市郡自治政府公有财产管理条例标准,规定办公室人均使用面积标准为7.2平方米。同时行政自治部还警告,超标准建设办公大楼,将下达劝戒通告,公开福利预算和财政自立程度,由市民评判地方政府是否拥有建设办公大楼的资格和财力。
盖楼导致财政赤字 据了解,韩国政府办公楼建设预算一般分中央和地方两部分组成。地方政府提出建设计划时,可向行政自治部“政府办公楼基金”提出融资申请,从而获得中央财政部分支持。但韩国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自治权,个别市区的财政自立程度已接近100%。因此即使没有中央政府的财政支援,只要地方议会通过预算,地方政府也可以筹集资金推进建设计划,中央政府目前对此还没有很好的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而一些地方政府建楼时,将议会会馆一同纳入建设规划,地方政府首脑甚至亲自出马“参观”议会表决,导致地方议会制衡有限。这种情况下,市民团体和舆论媒体承担起了部分监督作用。
2005年完工的龙仁市政府办公楼被称为“龙仁宫”,玻璃幕墙一年的清洁费用就需要4000万韩元。大田市政府大楼建设费用高达1414亿韩元(1美元约合925韩元),人均办公面积达到了61.6平方米,每年的管理维护费用就高达数亿韩元。据统计,在韩国230多个地方自治政府中,从1995年到2015年,共有54个地方政府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新办公大楼,不包括土地购置费用,仅建设费用一项就高达2兆3000多亿韩元,另有10个自治政府正在准备建设,一些地方政府因盖楼而导致财政出现赤字。
法律只是最低要求 坚决反对政府建设综合办公大楼的建筑专家金元表示,“法律只是最低要求。地方政府不应该尽可能地利用法律规定,最大限度地增加办公楼的面积和设施,应该用心考虑在不影响实用性的前提下,如何尽量缩小办公楼规模。政府建楼不仅要听取专家意见、经议会和有关部门的批准,还必须提高透明度,经过市民听证会程序,获得市民的广泛支持才行。”
金元说,豪华办公楼并不是政府财力和经济发展成果的标志,不仅无助于提升政府形象,反而是政府短视的表现。第一,政府办公楼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应充分体现亲民、近民的服务意识,不能给人排他感和威严矗立的感觉;第二,在环保和高油价的时代背景下,以综合办公大楼为名,集中所有部门于一处建设超大建筑,只能说明政府在带头浪费能源;第三,在信息和网络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发达国家和地区都通过建设小政府、电子政府提高效率,而超大豪华建筑没有一点科技含量和创新意识,违背了信息时代的发展潮流。因为多数地方政府都缺乏建设综合办公大楼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不能不让人怀疑当政者的真意就是在任期内留下一个标志性建筑。如果政府和公务员们真正为民服务,就应该马上停止对市民一无是处的综合大楼建设计划,将全部精力集中于发展经济和便民福利事业上。
本报首尔6月14日电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