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6月15日电(记者胡靖国)记者从山西省纪委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山西省将重点查处煤焦、矿产、建设工程、大宗采购、国企改制五大领域中的权钱交易。
据山西省贯彻落实《规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近几年,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权力之便,与人“合作”办公司,自己不出一分钱,却照样获得“收益”“薪酬”……这些案件涉及金额大,有的甚至成百万元、上千万元,危害大,影响坏。今后,山西省将重点查处煤焦领域中的官煤勾结、矿产领域中的土地资源转让、建设工程中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中的腐败、国有企业改制中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
山西省纪委要求,这次自查自纠不能只说小问题、隐瞒大问题,避免无原则地从宽。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向组织说清问题的干部,特别是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的,要从严查处。对腐蚀贿赂党员干部以及伙同党员干部共同受贿的人员,也要依法惩治。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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