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村仍有近七万人住危房,政府拟出巨资为其新建改建房屋
新快报讯(记者吴璇 实习生缪友力)2007年下半年至2009年底,广州将分期分批完成全市18444户农村危房的改造,每户平均投入4万元,改造资金将由市、区(县级市)、镇、个人各出一部分,低保户可免除个人出资部分。
2009年底完成危房改造
根据对白云、番禺、花都、萝岗、南沙五区以及从化、增城两县级市的调查统计,目前广州农村危房住户18444户、涉及农村人口69528人。其中市辖五区6344户21292人(其中低保户479户1818人)、从化9442户38926人(其中低保户2356户7633人)、增城2658户9310人(其中低保户1329户3070人)。
对于目前广州农村危破房的现状,市人大代表张金妹建议,政府应力争在2010年全面完成广州农村的危破房改造工作。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答复说,今年五月市委已出台相关决定,要求2007年内制定统一、便民、规范的农民建房审批操作程序,到2009年,完成农民现有居住危房的改造。而市国土房管局在调研基础上,已草拟好《广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正式成文后将全面开始实施。
据了解,该方案计划从2007年下半年至2009年底,分期分批完成18444户农村危房的改造。-将对农村危房改造采取原旧址改建(维修)和易地重建相结合的原则,按平均每户4万元计算(包含临时安置、重建等费用),共需投入资金约73776万元。
新(改)建房分三标准
根据《方案》,纳入本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广州市常住农业户口,其生产、生活均在户口所在地;房屋为其住户的唯一住房;该户人均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或者,经当地区、镇国土房管部门鉴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所居住房屋为全危房或局部加固后仍不能保障房屋安全的局部危房;所居住的房屋为土坯房、寮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据了解,新(改)建房屋分三种标准:家庭有1-2名成员的,每户按建筑面积35平方米(一厨一卫)的砖混结构建房;家庭有3-4名成员的,每户按建筑面积50平方米(一厨一卫)的砖混结构建房;家庭有5名以上成员的,每户按建筑面积65平方米(一厨一卫)的砖混结构建房。房屋基础按二层标准设计,只建首层(如果条件许可,也可以采用建高层安置多户住户的方法,由各区、镇按照实际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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