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6月16日电(杨金志、陈琼珂)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罗怀韬等4人每天将境外收集来的外币,通过11家银行的68个储蓄账户兑换成人民币,洗钱交易金额超过50亿元人民币。15日,这起建国以来上海地区查处的最大地下钱庄洗钱案在上海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此案4名被告人中,罗怀韬、莫国基、李启荣均为新加坡籍,陈培祥为我国福建省莆田市人。
检察机关指控,从2004年起,4名被告人先后受新加坡欢裕汇款、钱币兑换企业负责人巫明光指使,以上海市浦城路366弄4号2404室、江苏省苏州市狮山路111号3幢302室为地下营业点,私自买卖外汇。4名被告人使用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11家商业银行开设的68个私人储蓄账户,进行人民币与外币的跨境汇兑。
2004年1月至2006年4月,罗怀韬等4人分别向中国境内的单位、个人支付人民币23.56亿余元,收取境内的单位、个人人民币29.97亿余元,支付及收取的数额共计人民币53.5亿余元。2006年4月至7月,罗怀韬等4人先后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检察机关在他们到案后批准对其进行逮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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