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门一脚”时,金贝尔公司却被拒绝在招商大会门外
最后确定参加竞选的是三家企业,其中南岳兴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另两家企业合作竞标。
5月13日,“金贝尔”和其他两家参选企业一起接到了南岳区建设环境保护局的“通知”,要求做好招商前的准备工作。
“金贝尔”认为这表示已经承认了他们参选的资格,于是请专业团队完整地制作了一整套“竞标”资料。可是,在5月16日的招商大会上,“金贝尔”却被拒在门外。
“金贝尔”反映,5月16日上午9点30分是“会议纪要”规定的开标时间。然而,上午8点30分,区建设局在没有提前通知他们的情况下决定提前“开标”。“金贝尔”负责人闻讯后赶到会场,向主持本次招标活动的副区长文运芝提出质疑:为什么在没有通知“金贝尔”参加的情况下提前开标?既然“金贝尔”不参加,兴岳公司又退出,则只有两家公司参与投标。根据国家“招投标法”规定,两家参与的招投标行为无效。
据反映,该项目常务副指挥长文运芝当即向“金贝尔”阐述了拒绝其参加的理由。
一、兴岳公司报名时是以其他三家单位的名义报名,“金贝尔”不在其中,所以不能参加;
二、今天举行的是招商选择,不是招标;
三、如今天不进行招商,其他两家企业不会同意。
当天的招商活动因此推迟了约一小时后,继续举行。
金贝尔公司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金月项目”属于大型项目,采取招商方式确定投资意向人是违法的,应该采用招标。同时,他们认为在招商程序中有暗箱操作的嫌疑。
“金贝尔”要求重新招标。
南岳区一位干部在解释“金贝尔”被拒绝的理由时,打了个形象的比方:我们要求寝室里选一个寝室长,是要其在本寝室选,他们却在外寝室选了一个。“金贝尔”就是那个外寝室的人,所以不能参选。
“金贝尔”却认为,如果他们不具备资格则不应通知他们准备参选,这给他们的名誉和经济上都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评委的通知时间“打破常规”,“竞标”者比评委本人提前知道谁是评委
“这原本是一件好事,然而在招商会即将举行的‘冲刺阶段’,情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预感到此次招商会肯定不平静。”南岳金月安置小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说。
据反映,5月16日的招商大会的确很不平静,首先是“金贝尔”因为被拒之门外而大闹会场。经过劝说解释,尽管金贝尔公司仍然不服气,然而招商会在上午10点左右还是继续进行。
评委分为两大块,一块是专家评委,负责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为暗标部分之一,占总分的25%;一块是由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相关负责人和部分职能局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记分表中的“项目胜任程度及信誉”,35分(明标);“对招商书的响应程度”,9分(明标);“项目实施”,31分(暗标)。
参与了此次评选组织工作的一名负责人反映,5名专家评委全部将“选票”投给了岳云公司的规划,另一家参选单位鑫盛公司没有一票。
整个评选结果在下午一时左右全部结束,然而,这仅仅是“战斗”的开始。据反映,因为依照当时的评分结果和原定的招商规则,在专家评审部分没有得一票的鑫盛公司仍然会高出后来中标的岳云公司。会上,有人表示要以规划为主,有人则坚持要遵照原定的招商规则进行招商,否则难以服众。
一位知晓内情的人士说,下午的争论非常激烈,可以说是针尖麦芒、硝烟弥漫。最后,在一句“你是区长,还是我是区长”后,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将规划部分原定占25%分值的计算方法作些“微调”。
据该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伟然介绍,最初在定出该项只占25%的原则后,领导们又发现没有细化每个名次之间的分值,这会给评审的操作带来隐患。5月11日晚,该项目的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区建设局局长,以及负责该项目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等主要负责人又开会研究,最后决定规划部分不打分,只定名次,每个名次之间相隔2.5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伟然后来将此决定通知了参选单位。
5月10日,领导小组集体确定了一个非专家评委名单,包括区里一些相关领导和各相关职能局、处室主要负责人,共11人。然而,到5月15日晚上7点左右正式通知评委时,原来定为评委的项目办主任黄伟然和区规划处处长刘新平已经不在此列,而此前并未开会重新研究。
一位评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是15号晚上8点左右知道自己是评委的,可是在此前,他已经接到岳云公司老总的电话,要求关照。他很奇怪,因为他事前并不知道自己是评委。他还觉得有些异常的是,以前他也参加过一些活动当评委,都是在评选的当天早晨接到电话通知到某地开会,到那后才知是当评委,并临时收缴手机等通讯工具;而此次他在先天晚上就接到了通知,并且参加招商“竞标”者还比他自己先知道此事。
岳云公司总经理肖国勇事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他曾给评委打过电话。他说:我和南岳区的领导一个也不认识,也从来就没有给任何人打过电话要求照顾。
规则“微调”后,原本可能落后20多分的岳云公司“反败为胜”
16日,会议“明标”部分的评审是在中餐后,区长付丹舟来到会场。原先参加“暗标”部分的区建设局长、国土局长、南岳镇党委书记三位评委,在没有说明原因的前提下被要求提前退场。余下来的是五位区领导。
曾带队考察了3家最后“竞标”单位的黄伟然等应区领导的要求,在“明标”前汇报前期调查了解的情况。他针对原定规则中的条款逐条汇报。
据反映,黄伟然的介绍让有些领导不高兴了,说他是书呆子,不能领会领导意思。
有争议的地方主要在“招商书”要求的:投资人自有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相应银行存款证明)和不低于5000万元的银行信贷证明(市级银行信贷证明)等部分。
黄伟然介绍,鑫盛公司有9000万银行存款,银信部门出具了相关存款证明;同时衡阳市建设银行给其出具了同意贷款6000万的“意向书”。
岳云公司有银行存款5000万,银行出具了存款证明;另外还有一个3500万没有银行对账单,从财务的角度看这3500万不能被认可。
黄伟然回忆,在会上有领导提出岳云公司可以从银行贷一亿。但是,他并没有看到相关银行的承诺书和意向书。
黄伟然在会上对岳云公司的3500万和一亿可能的贷款提出异议,认为此次招商应该遵照原来定的“游戏规则”,临时变更规则只怕落选公司会不服。
至此,前期参加考察的人都被“赶”了出来。里面的会究竟都讲了什么,其他人不知道。但听说争得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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