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世方)为坚决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我市近期将开展一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6月15日,我市举行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要求,对违法破坏环境的企业,要采取停电、停水和关闭等强制措施,有些还要追究直接责任人,涉嫌犯罪的将送司法部门处理。
在近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上,市长张秀隆说: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认识到位。我们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彻底而细致的清查,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违法违规的一些铁合金和小水泥等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
为搞好此次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我市已经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案件移交、移送制度。
据记者了解,在这些制度中要求,市环保局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违反国家规定的企业,要及时移交市经委提出意见后,报请市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企业停业、关闭。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于行政决策中出现重大失误,导致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对于滥用职权、疏于监管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对于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都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还要追究政府和职能部门领导人的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经委、工商局、安监局、桂林供电局等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副市长刘明昱在会上就近期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作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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