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令麟遭收押(“中时电子报”图片)
中国台湾网6月18日消息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傍晚经过长达6小时马拉松式的开庭、评议,至晚间10时,因检察官提出不利王令麟的“短信”新证据,合议庭以有串证、湮灭证据之事实,将原本交保不到一天的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东森媒体财务副总经理童家庆二人裁定羁押,并禁止接见。
据台湾媒体报道,检察官认定王令麟违法的事实共有7案,包括东森巨蛋公司围标案、东森媒体出售南港园区房地案、台力公司向“中华商银”贷款案(王又曾是共犯)、蔡雪卿(王令麟的妻子)支领东森电视薪资案、王令麟侵吞凯雷集团购买东森媒体股款案、力华票贴弊案(王又曾是共犯)。
昨天的羁押庭,检方针对这7案逐一提出被告的犯罪事证,王令麟在听取检方的指控时则专心作笔记,律师反驳后,他也逐一提出说明,有些被控的犯罪,他承认有这些事实,但否认涉及“不法”。
对于检察官列举的7大犯罪事证,合议庭并非每项都采信,但东森巨蛋围标案、台力公司向“中华商银”非法贷款及凯雷公司收购案,合议庭认为尚有证人及共犯需要传唤,有串证之虞。
而让王令麟、童家庆被收押的关键,在于检方提出了东森集团内部的短信。短信内容显示:“刚(才)老板在问的公文箱,就是周五晚上他指示要晓菁(王令麟的秘书)送回家的一些机密文件,老板要自己看完后销毁的,刚(才)小吴已拿给我了,我会保管好,万一老板有在问,你就可以直接说:‘已在我手上了,我会保管好,随时有事CALL我,’要通知申(另一员工),你们馆前九楼不知有无干净,早上已经中间抽屉都碎完了。”也就是这通短信,被足认有湮灭证据的事实。
合议庭认为,王令麟、童家庆二人犯罪嫌疑重大,有“刑事诉讼法”101条第一项第二款之事由,为保案件侦审之进行,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
在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后,王令麟连夜被囚车送往台北看守所,聘请的3位律师原本都信心满满认为至多是保证金再加码,当获知合议庭裁定羁押,心情黯然,不发一语地快步离去。(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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