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俊英阵营振奋 准备再选 |
陈菊没有退路 决定上诉 |
高雄地院15日宣判民进党陈菊当选无效,在台湾社会引起强烈震撼。民进党阵营已经表示支持陈菊上诉,国民党黄俊英则表示,如果二审维持原判,他将再次投入市长选举。
由于高雄合议庭判决陈菊当选无效的理由,主要是认为陈菊及其竞选团队在选举活动结束后,当夜举行的“黄俊英贿选被抓到了”记者会以及引发的媒体效应,足以影响黄俊英选情,而不是因为全面验票,发现黄俊英的票数多于陈菊,而认定陈菊当选无效。
事件回放
最后十小时
亲绿媒体为虎作伥
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一审判决陈菊当选无效,判决书里法官点名《台湾时报》、《自由时报》、三立和民视等媒体,在“选罢法”禁制时间内,播放走路工的相关讯息,误导民众认知,黄俊英阵营没有时间澄清,这成了法官判决当选无效的关键。
法官认定这已经违反“选罢法”第55条以及第56条的规定,包括电视台、广播在选举投票日的前一天晚上10点之后,都应停播有关选举的内容,但亲绿媒体却大播黄俊英贿选消息,误导民众。
连宋律师团
南下指导诉讼
2004年打过第一件“大选”诉讼的连宋律师团,在这次高雄市长选举诉讼中,特别南下提供黄俊英阵营选举诉讼经验。连宋“大选”律师团成员,更以亲身诉讼经验,指导黄俊英有关“选举无效”、“当选无效”两类型选举诉讼不能分开,才有胜算。
连宋“大选”律师团成员日前指出,当初连宋分别提出选举无效、当选无效两件选举诉讼,由于分开提出,以致诉讼由两个选举法庭承审,部分见解也南辕北辙。所以律师团在黄俊英高雄市长选举诉讼前,特别南下提醒,一定要将选举无效、当选无效两件诉讼合一提出,比较有胜诉机会。
律师团指出,选举诉讼提出后,验票、验选举人名册,是诉讼重心,为协助黄俊英进行选举诉讼,最后由具律师资格的台北市议员赖素如主其事,负责协助诉讼。
出院上班
陈菊已心里有数
宣判前蓝绿阵营都收到选举官司可能无效的情报,蓝绿阵营的分析不约而同指向“选举无效”,不料结果却令人意外,是“当选无效”。
选举官司黄俊英胜诉的传闻很多,陈水扁日前南下探视陈菊时,捎来“选举官司可能翻盘”的“国安局”情报,早已在高雄市办公室内流传。
陈菊中风出院上班的第一天,在接受媒体访问,回应媒体选举官司翻盘传闻时说:“尊重司法判决,但期盼判决不要违悖常理,应维护选举公平性。”她强调“官司对负责选务的基层公务员不公平,他们不会为她作票,不要波及选务人员”。敏感的高雄市办公室人员即嗅出陈菊的谈话暗藏玄机。
15日上午,陈菊的机要幕僚也是竞选文宣、策略班底包括市长办公室主任洪智坤、研考会主委许立明、新闻处长萧裕正等人就已到齐。梁文杰在官邸陪陈菊静观情势变化,并接听陈水扁、吕秀莲、“行政院长”张俊雄及谢长廷、苏贞昌、游锡堃的电话,随时向“府院”高层回报最新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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