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昨日,北京保监局对保险业内一直存在的“拖赔”现象明确表态,将严惩不及时赔付车主的保险公司,最严重者将对公司高管撤职。
理赔难一直是车险市场中存在的痼疾。
而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规定,7月1日后,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理赔将出现很大变化:原来出事故后,车主需同时给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等候处理,现在仅需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原来双方同等责任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需共同前往两家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定损手续,现在双方可就近到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查勘定损结果。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实施后,保险公司能保证及时快速理赔吗?
北京保监局局长助理刘跃林指出,对于车险“拖赔”现象,北京保监局已经拟定了相应的对策。一旦接到车主对保险公司“拖赔”的投诉,核实后,第一次保监局将对保险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第二次接到投诉,保监局将与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接连3次接到车主投诉,保监局将对被投诉保险公司进行严重警告;连续4次接到车主投诉,保监局将派检查小组进驻被投诉保险公司,直到检查出问题才肯罢休,情节严重的将对公司负责人撤职。
作者:张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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