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3日报道,苏州南亚花园业主委员会违背业主意愿,将小区会所装修后出租于他人,且价格之低令业主生疑。近日,记者获悉小区业主已召开业主大会,成功“罢免”业委会。但承租方声称的30多万会所装修费又成新的难题。
据了解,6月16日,南亚花园166位业主代表齐聚一堂,小区业主委员会五位委员也同时出席。双方就会所出租协议是否有效、租赁价格是否偏低等问题进行了质询和辩解。开会不久,业委会就提出了辞呈,但被业主拒绝。随后业主提出“罢免”,166位代表除1人弃权外,对此投了赞成票。
小区业主刘女士告诉记者,这样的结果是小区业主代表的共同心声,业委会“暗箱操作”,私自把小区会所出租于他人,500平方米的会所的年租金39000元,只略微高于小区内100平方米的超市出租价格。虽然承租方声称,出租的只是楼上的250平方米,价格自然下调。但业主不解的是,承租方在装修时,为何同时改建一楼?为何建造一楼的南面大门,移种大门外的两棵价值上万的香樟树?如此举动,意义不言而明。她表示,承租方擅自改建会所,小区业主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苏州相城区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郑科长表示,小区业主“罢免”业委会有小区业主自主决定,他对此不发表意见。目前,业委会虽然已“下台”,但装修费用谁来承担又将成为新的难题。
苏州公大律师事务所於峰律师表示,会所装修费用承担将成难题。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是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承租方的装修行为将被视为侵权,小区业主有权利要求其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的,将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有效,但小区业主不愿意出租会所,将不得不支付违约金给承租方。
孟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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