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蓝藻提前45天暴发
近日,就太湖水危机事件,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副局长吴浩云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今年太湖蓝藻危机事件,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太湖水体污染,影响了太湖本身的健康,二是气温偏高影响。
据了解,太湖流域自有水资源量177亿立方米,2004年点源废水已达每年56亿吨,超过水体现状纳污能力。以2005年为例,仅东太湖和南部沿岸区为中营养水平,其他湖区均为富营养水平。九大湖区中,处于富营养水平的有7个,占太湖水面总面积的86.8%,全年期89.7%的评价河长水质劣于Ⅲ类。
吴浩云透露,今年太湖蓝藻提前1个半月暴发的另一个原因是,今年1月至4月,气候较为温暖,气温比往年提高1.88摄氏度,而太湖水温相应升高2度。蓝藻在26—28摄氏度之间最易暴发,偏高的温度,使得本该在7—8月暴发的蓝藻,提前一个半月暴发。
排污太湖江苏甚于浙江
据吴浩云透露,太湖水60%来自江苏,40%来自浙江。但污染源,却是85%来自西部的无锡常州,只有15%来自浙江。这也是西部太湖水质较差的一个原因。他坦承,这个问题的具体原因,有关专家还在研究中。
吴浩云认为,太湖整体治污情况仍不容乐观,要想根本解决太湖水污染问题,还要加强太湖上游治污工作力度。
黄浦江水质不容乐观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江苏吴江的太浦河泵站,这里距东太湖1.6公里,是东太湖水通过太浦河进入黄浦江的重要泵站。据吴浩云讲,太浦河泵站主要用来改善黄浦江的水质。
记者了解到,太浦河泵站现在有6个锡泵,最大供水量为403立方米每秒,是常规供泄流量的8—10倍。而从2003年1月1日起,太浦河太浦闸平均每天向下游供Ⅱ类水500—800万立方米,除泄洪外,每年向下游供水量15亿立方米。
据太湖局的资料显示,黄浦江的水质堪忧。据了解,黄浦江主要有三大支流。黄浦江北支源自太湖和淀山湖,太湖出水通过太浦河,与淀山湖出水的拦路港汇合后,经斜塘入黄浦江,是黄浦江来水中水质最好的一支。其中,太浦河水质为Ⅱ-Ⅲ;红旗塘——大蒸塘——园泄泾,主要承汇浙江嘉北地区来水,水质为Ⅴ类,该支与斜塘汇合后汇入黄浦江;南支大泖港,主要为浙江平湖方向来水,水质劣于Ⅴ类水。目前,太浦河来水约占黄浦江上游来水的70%。
太湖蓝藻难止水危机可能卷土重来无锡水危机犹在世人眼前,新的“藻灾”似乎又将来袭。上周五中国气象局国家卫星气象中心的卫星监测发现,太湖水域中西部及北部再次出现大范围蓝藻,巢湖西北部也出现明显的蓝藻信息。
专家介绍,这次的蓝藻主要都是进入6月份以来太湖里新生长出来的,面积大概在800平方公里左右。由于近来西南风的作用,太湖里的大量蓝藻又吹了过来。无锡市有关部门表示目前正在严密检测两个取水口的水质变化,随时准备采取应急预案。无锡市环保局则称,目前新出现的大规模蓝藻还没有对饮用水源地造成明显影响。
然而中科院太湖湖泊生态系统研究站副站长季江表示,如果再连续刮两到三天的西南风这一大片蓝藻将会在梅梁湾和贡湖两个湖湾形成堆积,有可能影响水源地取水安全。
太湖再次出现大范围蓝藻,不能不说是太湖水质越治越污、“人祸”加大的又一个严重信号。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刘志礼教授对此痛心疾首:“太湖已经重病,治理必须下‘猛药’,不能再做表面文章、施以缓兵之计。”
(陈丽娟)
太湖治污三五年本可实现百亿投入16年却收效甚微倘若单从技术层面上看,太湖要在三五年内实现治污,绝对有此可能。关键是管理体制问题
倘若管理问题得以解决,太湖治理费用只需国家一二期预算投入资金的1/10
“863”治水专项成了利益相关者的“分肥大餐”:少数“内部人”决定着政府应该投资什么项目,项目由谁来主持、参与,项目的进程及最终成果评定也由这些人进行。而真正有价值、有效果的治水技术,却拿不到科研经费
放着多年水治理研究实践成功的创新成果不去用,而采用三国诸葛亮川南追敌时采用的古老“捞藻”技术,在国际治水界都引为笑谈
中国领导对污水治理的关心程度“世无前例”,中国对环保的投入也是“史无前例”,连续两三个“五年计划”共投入了1.2万亿元,但是中国环境污染治理效率之差也同样是“世史都无前例”
6月在无锡召开的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座谈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多年,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太湖作为中国重点治理的最大湖泊,自1991年国家启动第一期太湖治理工程,至今已十六载。太湖治理共投资逾百亿,却收效甚微。不久前刚暴发的无锡水危机,让国人不得不面对“太湖治理16年无功而返”的沉重事实。
“太湖治污”真的难于上青天?然而,近日世界水协理事刘光钊与南京大学藻菌学科带头人刘志礼教授,在谈及太湖治理时却不约而同地向本报表示:倘若单从技术层面上看,太湖要在三五年内实现治污,绝对有此可能,现在治理的关键是管理体制问题。
“蓝藻不是不可治理,但要治水,先要治人”
相对当前舆论热衷于清议“就水治水”,多年致力于滇池治理的刘光钊表示:“蓝藻不是不可治理,但要治水,先要治人。”刘光钊几年前上报滇池治理工作时,国家环保局原局长谢振华曾给其回信称:“滇池治理看来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管理的问题。”刘光钊认为,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太湖治理。太湖治理多年不见成效,难治之症更多的是在管理问题上。
太湖水污染发端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乡镇工业之兴起。1990年代中期之后,长三角地区经济起飞,在太湖流域这片占全国不到0.4%面积的土地,创造出占全国13%的国内生产总值和19%的财政收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然而,在漂亮的经济成绩单背后,是令人难堪的环境困局。
华东师范大学区域经济专家罗祖德认为,流域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尖锐矛盾、经济区和行政区不整合的固有矛盾,这两大矛盾加上部分官员的管理失职造成了太湖治理举步维艰的局面。
罗祖德表示,太湖流域涉及两省一市35个城市,城市在“共享”太湖的同时也在“共污”。然而由于区域行政主导下的太湖流域管理使得太湖水资源产权不清,太湖治理权责不明。于是大家一哄而上你争我抢用太湖,结果却是“发展经济不要命,治理太湖不出力”。
区域规划与太湖流域综合规划不接轨
河海大学教授崔广柏曾指出,太湖治理缺乏一个流域的日常监管机构。目前太湖流域的管理组织有太湖流域管理局、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等,中间存在区域隔阂,流域管不了区域,造成区域规划与太湖流域综合规划不接轨,“规划打架”现象时有发生。
2006年底,联合国国际湖泊环委会专家哈里应无锡市要求问诊太湖,他作出《太湖水环境状况及水质修复评估报告》,认为:“建立流域领导机构至关重要。这个领导机构必须是官方机构,要由环保、水利、建设、农林等相关部门组成。这便于通盘考虑整个流域水环境修复管理措施的制订。”
6月16日,无锡市委、市政府召开治理太湖保护水源动员大会。无锡市市长毛小平强调,要从根本上解决太湖污染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依靠科学技术推进污染控制和生态修复。其中包括组织实施国家“863”重大课题“太湖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技术示范”项目和自2002年起实施的生态清淤工程。
太湖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一项跨行政区域的流域性立法——《太湖管理条例》目前正在起草相关条文,前期准备工作已做完。这是一项跨行政区域的流域性立法,迄今为止尚无先例。
对此,罗祖德教授强调:“进行跨行政区域的流域性立法,立意虽好,但关键还在于执行力度。必须要有一个权威的执法机构,凌驾于两省一市进行强硬监管,方能奏效。目前在长三角一体化问题上,有专家建议可将长三角16城市扩容为两省一市政府的直接对话。这一行政设想如应用到太湖治理上,也许能够解决问题。”
太湖局则表示希望由两省一市有关部门协调成立一个太湖流域管理委员会,以解决上述问题。看来,《太湖管理条例》是否能解决“多头治水管理混乱”的问题,还需拭目以待。
“863”治水专项成利益相关者“分肥大餐”
无锡市科技局副局长王友根曾向媒体无奈表示,目前太湖的富营养化已呈积重难返之势,要想在很短的时间里彻底治理,目前在国际国内都没有一个成熟的好方法。对此,刘光钊、刘志礼等治污专家却持不同意见,他们不约而同地表示:“倘若单从技术层面,太湖要在三五年内实现治污,绝对有此可能。”刘光钊甚至认为,倘若管理问题得以解决,太湖治理费用只需国家一二期预算投入资金的1/10。
据了解,2002年8月无锡市正式启动国家“863”计划重大治水专项——太湖水污染控制与水体修复技术及示范工程,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水污染科技治理专项,总投资2.1亿元。然而,几年的科研努力,却没有发挥出治理效果。
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崔广柏认为这是由于研究项目无序设置,理论研究严重脱离实际。
刘志礼教授更将矛头直指科技腐败。他表示由于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拥有太大的资源分配权与项目审批权,操作不透明。
在这种情况下,“863”治水专项成了利益相关者的分肥大餐:少数“内部人”决定着政府应该投资什么项目,项目由谁来主持、参与,项目的进程及最终成果评定也由这些人进行。自己立项、自己招标、自己评标、自己中标、最后还由自己决算、验收。有些本已被其他国家反复研究、确认是完全错误的研究项目,在利益集团的推动下强行开展,却毫无实质进展。而真正有价值、有效果的治水技术,却拿不到科研经费。这不仅造成了大量投资的白白浪费,更耽误了太湖治水工程的有效开展。
针对科技腐败泛滥的问题,刘光钊认为,由于种种管理之弊,真正可以治污的先进技术在太湖治理中却难以得到研究应用。
太湖治水专项上应该建立责罚机制,改革招投标制度,对浪费国家资金、项目完成后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企业,应予以淘汰。同时,要促进专家的知识更新。
盲目疏浚造成水体生态恶化,不能饮鸩止渴
刘光钊强调,管理问题同样体现在先进治水技术没有得到有效应用上。
他告诉记者,在太湖治污工程中,落后的工艺、落后的管理占据了水务市场的大半个江山,一些部门置新技术不用,重复使用一些落后的工艺,致使太湖治理的效率难以提升,多年治理都是表面功夫。
当问及原因,刘光钊表示一是地方的守旧观念,二是控制治水的个别专家的学霸作风,三是治水专家当中一些人根本没有治理湖泊的实践经验,四是个别领导不能以大局为重,官本位、个人本位的思想作祟。
对于历时16年耗资100亿元的“引长济太”工程以及目前正在进行的“捞藻”应急措施,学者纷纷提出质疑。刘志礼教授更明确表示这些措施治标不治本。
刘志礼指出,目前主要采取的“引江济太”的办法,以尽快促进太湖水体流动,改善太湖水质,此举救急尚可。但由于是“死角”,所以水引得太多可能会导致藻体向南太湖、东太湖扩散。要是一扩散,整个太湖流域都得遭殃。刘光钊亦表示,盲目疏浚会造成水体生态恶化。接下来得从治本入手,不能再饮鸩止渴。
而针对目前应对水危机进行的“捞藻”工作,刘光钊更是痛陈:“放着多年水治理研究实践成功的创新成果不去用,而采用三国诸葛亮川南追敌时采用的古老‘捞藻’技术,在国际治水界都引为笑谈。”太湖治理开展多年未能奏效,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始终采用这些落后技术所致。
作为考察研究过20多个国家水治理的治污专家,刘光钊表示,中国领导对污水治理的关心程度“世无前例”,中国对环保的投入也是“史无前例”,连续两三个“五年计划”共投入了1.2万亿元,但是中国环境污染治理效率之差也同样是“世史都无前例”。
“其实中国已掌握的水处理技术已达国际先进水平,但在太湖乃至全国其他湖泊河流治理中所实际应用的技术水平却落后国际近50年。”刘光钊认为中国环境污染治理效率之差,难治之症恰在于此。
要治水,先治人
刘洋
16年时间,百亿投入,换来的是轰动全国的无锡水危机。如此的“投入”和“产出”,太湖治污项目绝对可以排在最不经济投资前列。
让太湖陷入了如今尴尬局面的因素太多。
管理人员失职使得太湖治理监管乏力;治理权责不明纵容相关地区、单位只享太湖之利不担太湖之忧;缺乏协调机构使治污工作引入重复陷阱;部分人员科技腐败造成治理经费滥用和技术研发落后……
上述任何一条都足以让太湖治污成为一个“世史无前例”的低效率工程。它们看似由区域不协调引发,实则却指向太湖治污症结——“重人轻法”。这里所谓的“法”并不是指狭义范畴的制订一部“太湖治污法”,而是指治污工作在最大程度上制度化、规范化。
如果将周边地区对太湖的资源利用权益和环境保护责任挂钩,趋利避义的情况将有所缓和;
如果在太湖治理上各城市有严格的区域规划,且有严密的法律监督执行,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效率;
如果对参与治污管理人员的职责有一套科学的监管考核体系,管理人员失职的可能性就会大幅度降低;
……
经济学大师弗里德曼在阐述经济学核心时曾经说过,经济学追求的最核心的东西不是货币和价值,而是“理性”。太湖的不经济也是太湖治污中理性的严重缺失。
人可能是整个经济活动中最容易偏离理性的环节。但是,预先制度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人治的不足。
这里并不是要宣扬极端的制度化,更不是要否认人在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只是要强调,在太湖治污这样的工作中,“法”的制定和执行是不能缺失的环节。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16年里,对于太湖治污,我们出台的各类规章制度也不算少,林林总总,覆盖各地方、各部门——哪一次协调会、哪一场高层对话不弄出个所谓的“管理条例”、“暂行规定”出来?结果呢?
说到底,这些规章制度对管理者缺乏硬约束力。在目前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之下,要让一切规章制度发挥效应,就必须将其与“政绩考核”挂上钩来。
“要治水,先治人”,太湖水不清,当地官员的“乌纱帽”就戴不稳。惟如此,太湖才有治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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