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问题一揽子方案内容丰富,最重要之处是确立了定期普遍审议机制,即世界各国一律平等,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每隔四年都接受一次人权状况审议
据新华社日内瓦6月19日电 (记者杨京德)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六届会议19日通过了关于人权理事会建章立制问题的一揽子方案,该方案确立了定期普遍审议机制、人权特别机制、专家咨询机制以及理事会议程和议事规则等。
本届会议通过的人权理事会建章立制一揽子方案最重要之处,是确立了定期普遍审议机制,即世界各国一律平等,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每隔四年都接受一次人权状况审议。
个别国家滥用国别提案是原人权委员会的主要弊端。自1991年以来,人权会通过的100多项国别提案全部针对发展中国家,人权会沦为南北激烈政治对抗的场所,与促进和保障人权的初衷背道而驰,引起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强烈不满。
为防止国别人权再度沦为人权问题政治化的工具,为成立伊始的人权理事会树立信誉和权威,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建章立制的磋商中明确提出了国别提案的适用标准。在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积极推动下,“主席案文”明确规定国别提案应获得最广泛的支持(最好15个成员国联署)。
中国在国别人权提案问题上提出的建议有利于保障人权理事会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防止出现滥用国别提案的现象,避免理事会重蹈以前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政治对抗的覆辙,这一建议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和理事会各成员国的认可。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五届会议11日至18日在万国宫举行,与会代表就人权理事会首届主席德阿尔瓦提出的建章立制一揽子方案的原则达成了一致。理事会第六届会议19日上午开始举行,会上以46票支持、1票反对正式通过这一方案。会议还选举罗马尼亚常驻日内瓦联合国代表科斯泰亚担任人权理事会第二任主席。
据新华社日内瓦6月19日电 (记者杨京德)中国代表团团长成竞业19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六届会议上发言时说,人权理事会如期完成建章立制工作,为人权理事会工作全面步入正轨奠定了基础。
成竞业指出,中国代表团自始至终本着建设性态度参与磋商,为实现协商一致体现了最大限度的灵活性。中国期待各方继续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以普遍性、公正性、客观性和非选择性等原则为指导,真正实现人权理事会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初衷。
成竞业对人权理事会协商一致通过“主席案文”表示祝贺。他说,虽然案文并非十全十美,但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各方共识。这一成果来之不易,凝聚了所有代表团的艰苦努力和政治智慧。中国代表团对有关各方展示的建设性和灵活的姿态表示赞赏,并对人权理事会主席引导各方在关键时刻弥合分歧、克服困难、达成一致表示感谢。
链接
鉴于有着60年历史的人权委员会因政治对抗和双重标准而饱受诟病,联合国大会2006年3月通过决议,废除人权委员会。同年6月19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召开首次会议。根据联大决议规定,人权理事会应在一年内对人权委员会原有工作机制和方法进行全面评估和改革,重新制定国际人权领域的“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