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公司办公室里,张女士面对躺着的丈夫一筹莫展 本报记者 魏光敬 摄
8年前,房玉民因为一起感冒被医院误诊为“恶性淋巴瘤”,3年前他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了终身保险,2个月前他被查出患有白血病。按保险合同,房玉民的妻张女士到保险公司要求赔保却遭到拒绝。昨日,张女士将患病的丈夫抬到了保险公司。
8年前 一张误诊证明吓坏全家
昨日上午,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西安市临潼支公司一间办公室,戴着口罩躺在长椅上的房玉民特别显眼。
张女士说,是她早上9点找了一辆三轮车把丈夫拉过来的,这样做“实在没办法”。
张女士说,1999年,房玉民因感冒到临潼区的一家医院检查,被诊断为“恶性淋巴瘤”。后来她又拿着医院做的切片到西京医院复查,结论是“片内恶性证据不足”,随后又来到西安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结论是“未查见明确恶性证据”,这两个结论让全家人都松了口气。
误诊证明怎能成拒付理由?
平静的日子一直维持到了今年4月,这期间房玉民一直都未住过院。但今年4月,他被确诊患有白血病。面对高额医疗费,张女士想起了三年前曾为丈夫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西安市临潼支公司投的终身保险,6月7日她来到保险公司要求赔保,但遭到了拒绝。
保险公司的拒付通知书上写道:“房玉民于1999年11月1日已患有白血病,属带病投保,不予支付,且不退费,合同终止。”让张女士想不明白的是,1999年丈夫根本就没有白血病。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西安市临潼支公司副经理李晓峰解释说,写成白血病属于失误,但1999年房玉民的确被诊断为恶性淋巴瘤,说着拿出了房玉民的初诊书。“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应该告知保险公司,他曾经被诊断为恶性淋巴瘤。”
“但8年前的那次诊断根本就是误诊,我就没有必要告知。保险公司为何不看‘恶性证据不足’的两份结论呢?”张女士提出质疑。
两医院不支持“恶性淋巴瘤”的诊断结果
昨日下午,张女士拿着8年前的切片再一次来到西京医院,经化验,结论是“瘤样增生”。医生表示,可以肯定,当初患者不是恶性淋巴瘤。
记者随后采访了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肿瘤内科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新汉,他表示,针对同一切片,后面几家医院“恶性证据不足”的结论足以推翻最初的诊断结果;再者,如果8年前患者得了恶性淋巴瘤,期间不经过抗癌症治疗,生命难以维持到今天。本报记者段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