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民企兼并西安胶管厂后,不安置职工而是大肆“卖东西”,第二任法定代表人非法建楼卖楼;第三任法定代表人继续非法开发房地产。目前,该企业涉嫌偷税280余万元被查
本报讯(记者崔永利)一民营企业在兼并了一家国企后,不是按照协议安置职工,而是大肆“卖东西”。
兼并国企后不安置职工
有关资料显示,2000年前后,维尔美公司兼并了西安胶管厂。原西安胶管厂的职工很快发现,维尔美公司不是按照协议安置职工上班,法定代表人杨毓德将大量的设备向外出售,然后偿还一些银行贷款后随即“出局”。第二任法定代表人郑其泽上任后,开始琢磨原西安胶管厂剩下的土地。企业的土地是工业用地,在没有到土地部门变更土地性质的情况下,也没有在规划和城建部门办理任何手续,维尔美公司只是向建设部门申请修建职工经济适用房,就开始开发这块土地。原来申请的是建3栋楼,维尔美公司一次性修建了6栋楼。接着维尔美公司开始向社会公开出售这些住宅楼。
有关部门调查显示,卖楼所得约2400万元。随后,第三任法定代表人李立昌接手该公司。李看到还剩有一些土地,又非法修建住宅楼,将这些楼卖了约1000万元。一位职工很是不解,“我们越是告状,这些人非法建楼卖楼速度越快。”没有办法,一些职工向上级反映,国家信访局将此事定为督办案件。
市政府成立工作组严查此事
2006年9月27日,西安市政府会议决定,成立西安市处理维尔美公司不履行职工安置协议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由西安市国资委牵头调查。
一位当时参会的人员说,开始调查后,很多职能部门都发觉维尔美公司违犯了许多法规,却苦于没有证据。此后,西安市地税局稽查部门很快发现维尔美偷税项目达多项,涉嫌偷税数额280余万元,案件由此打开突破口。
2006年12月8日,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联合发出公告,让消费者不要购买维尔美在灞桥电厂东路开发的房地产,因为此处房地产没有任何手续。大年三十,工作组根据维尔美涉嫌偷税的证据,到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
“一些职能部门责任不可推卸”
没有过完正月十五,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就投入到此案之中。2007年4月初,就在三大队民警准备拘留现任法定代表人李立昌时,李立昌放出话,“谁要敢动我,我就让玉泽花园(其非法开发的楼盘)停水停电。”
5月15日,李立昌因涉嫌偷税被刑事拘留。随后,第二任法定代表人郑其泽因涉嫌同样罪名被刑事拘留。昨天,李立昌和郑其泽被检察部门批准逮捕。
西安市国资委相关人员说,为了不让国有资产流失,为了让原国有企业的职工得到安置,西安市政府对此决心很大,一位市领导亲自督办该案。同时,会计事务所等机构进驻维尔美公司,开始清算国有资产流失情况和约300名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没有得到安置造成的损失。
一位参与调查此案件的工作组人员很是痛心,多年来为何没有安置300名职工,导致他们常年上访,为何维尔美公司两任法定代表人肆无忌惮地干违法的事,而没有及时得到制止?为何到市领导亲自督办才能有进展呢?“一些职能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位工作组人员多次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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