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21日讯
(记者陈新卫)从2007年秋季起,我省将在大、中、小学建立教育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将保险机制引入校园,学生购买保险一律由保险公司或合法的保险中介公司直接向学生收取保费,并开设全省统一的保费账户,减轻因意外伤害事故对学校、学生及家长造成的经济负担,为投保学校和学生转嫁风险。
据介绍,当前,我省部分大、中、小学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不得力,导致学生溺水、交通安全事故及学校食堂卫生事故时有发生,有的学校由于学生没有购买保险,加上处理不及时,引发了纠纷及索赔等问题,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和生活秩序。而且,个别地方和部门对保险工作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充分引导和推动学生自愿参加保险,部分地区和学校存在暗箱操作、以登记造册取代保单、擅自截留挪用保费等现象。
省教育厅明确从今年秋季开学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对学生实行强制保险,学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与保险,且学校不具备保险代理人资格,学生保险费不得由学校代收,保险公司不得委托学校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不得向学校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或给予其他非法利益。
据统计,2005年和2006年,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独家承保了海口市19家直属中小学的学生平安保险,为65000名学生提供意外伤害保障。其中,我市某幼儿园一学生因外伤至肝脏获赔22395元;某学校一学生因患白血病获赔29600元,有效地维护了投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