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方丽敏 通讯员 荔法宣)光天化日下荔湾区一名交警在大马路上竟遭殴打,起因是出事故的面包车司机不服处罚,近日,荔湾区法院公开审判该起妨碍司法公务案件,分别判处该名司机及其同伙有期徒刑1年和8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月27下午2时左右,贺某驾驶面包车搭载贺某某到广州市人民南路与西堤二马路交界处时因违章与一辆公交电车发生事故,交警徐某到场处理,后认定贺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徐某将处罚决定书交给贺某确认,被处罚后两人不服,追骂徐某。骂完之后,贺某还愤恨难平,又伙同朋友熊某,用拳头及头盔对正在指挥交通的徐某进行殴打,用脚踢下身,致使徐某的头、面部等多处受伤,满嘴是血(后鉴定为轻微伤)。事发后,打人者被当场抓获。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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