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深圳海关缉私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签署的《合作互助安排》协定框架下,深圳海关与香港海关高效联手,查毒品、擒毒贩、捣团伙,合作打击毒品走私犯罪活动战绩丰硕。自2004年以来,深圳海关与香港海关相继开展了海啸、刺鞘、试锋及1·11等四次大的合作行动,共缴获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188.384公斤,毒资100多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人,捣毁了6个毒品走私团伙,沉重打击了跨国毒品走私犯罪活动。
深圳海关缉私局副局长宋敏介绍,地缘相邻、利益相关的区域合作成为打击跨境毒品走私的必由之路,山水相连的深圳和香港也不例外。虽然分属不同的法域,但相互分享缉毒工作经验、提供必要援助、依法共同打击毒品走私活动不仅具可行性,更有迫切性。受暴利和市场需求影响,毒品向深港地区渗透以及通过深港地区向境外转移趋势也日益明显。为打击跨境毒品走私犯罪活动,香港回归后,深港两地海关以海关总署和香港海关共同签署的《合作互助安排》协定为平台,以个案合作为切入点,不断提升在打击走私毒品领域的执法合作深度和广度。
2006年3月,在海关总署的指挥协调下,深圳海关联手香港海关和美国司法部缉毒署(DEA)开展“1·11行动”,成功打掉了一个以哥伦比亚籍为主,涉及亚、非、南美、北美四大洲,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尼日利亚、泰国、中国香港等7个国家和地区的特大跨国(境)走私贩毒集团,缴获毒品可卡因142.474公斤,毒资人民币17万元、港币3万元,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并捣毁2个藏毒窝点及1个毒品加工场。该案是建国以来我国海关系统破获的最大一起走私可卡因案件。
宋敏透露,深港两地海关将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加强合作,再续联合打击跨境毒品走私新篇章。
今年5月10日至11日,在香港召开的2007年泛珠三角商贸通关便利化论坛暨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关长联席例会上,内地、香港、澳门三地海关在《海关积极参与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10项措施》的基础上,签署了8个合作项目。其中相当重要的一个项目就是建立泛珠三角区域海关联合查缉毒品走私合作机制,组织泛珠三角区域内地海关与香港海关、澳门海关建立涉毒领域联系合作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自的权限、能力及资源范围内进行缉毒执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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