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初霞)黑龙江省2007年普通高职(中专)、高师(中师)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以及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录取工作时间已经确定,分别于8月1日—5日、8月23日—24日进行。省招考部门规定,今年各高职院校、中专、中师学校录取新生后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需加盖省招考办录取专用章,否则无效。
据悉,初中高职(中专)、高师(中师)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为:省内招收五年制高师专业班的中等师范学校8月1日录取;省内外招收五年制高职高师的高职学院(中专学校)和师范学校8月2日—3日录取;省内外普通中专、中师学校(含体育、艺术学校)8月4日—5日录取。
省内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录取工作定于8月23日-24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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