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 告高考卷侵权
本报讯(通讯员 薛瑾 记者 王巍)自己刊登在出版物上的文章被收进了2003年的高考试卷,4年后,无意间得知此事的胡先生以著作权被侵犯为由将教育部考试中心告上法庭。
记者今日获悉,海淀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39岁的胡先生是中央电视台的记者。他起诉称,2007年5月,其在互联网上发现教育部考试中心在2003年高考全国卷语文考卷的现代文阅读第二大题中,引用了他在1996年应《中国科技画报》创刊号约稿的文章——《全球变暖 目前和未来的灾难》一文。
胡先生称,该文章已经被删改并且没有作者署名。而目前事隔4年,教育部考试中心也未以任何形式告知自己文章被使用的消息。此文继而又被多家出版社编辑至高考复习书籍中出版发行。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胡先生。他表示,由于涉及到保密工作,要求考试中心提前给自己打招呼告知文章被高考试卷采用是不可能的。但是,在事后考试中心应该通知自己,并且使用自己的文章应该给自己署名。
胡先生表示,在起诉前,他的朋友曾经致电教育部考试中心咨询此事,对方答复说高考属于行政行为,而不是民事行为。考试中心也没有利用高考试卷进行盈利,因此并不构成对胡先生著作权的侵犯。
但胡先生认为,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财产权,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
今天上午,记者致电教育部考试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与高考相关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在开会,因此无法回答该问题。当被问到高考试卷中文章的署名标准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截至记者发稿时,考试中心的相关人员还没有给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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