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交易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新华社电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近日联合发文,规范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识别、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管理,以确保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准确、完整。
21日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提出,金融机构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此外,金融机构应当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管理办法规定,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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