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朱立毅)造成17人死亡、6人受伤的浙江黄岩“2·4”特大放火案22日宣判。被告人刘卫雄因犯放火罪被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现年30岁的湖南临湘人刘卫雄为台州市黄岩区一家塑胶公司的厨工。
刘卫雄在承接这家店铺后得知此事,便马上想找陈某讨要说法,但一直找不到陈某。于是,刘卫雄便向在转让过程中帮助陈某盘点货物、算账的鲍某讨要陈某的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但遭到鲍某的拒绝。为此,刘卫雄一直怀恨在心。同年10月,这家店铺被原出租方收回并拆除,刘卫雄在经济上受到损失。
转眼春节临近,刘卫雄因为妻子和儿子回家过节缺少路费,便认为是陈某和鲍某在店铺转让过程中对其进行欺诈,使其遭受经济损失造成,进而迁怒于鲍某,于是便伺机报复。
2007年2月3日,刘卫雄将公司装潢后剩下的一瓶松香水带回暂住处。第二天1时许,他携带松香水、打火机和面巾纸,骑自行车来到鲍某所开的服装店门口,将瓶内的松香水沿卷帘门的门槛倒进店内,再用打火机将面巾纸点燃,后骑车逃离现场。点燃的大火造成了17人死亡、6人受伤,并烧毁房屋一幢,经鉴定,被毁房屋价值人民币4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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