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高6月21日电(记者 林书喜通讯员黄颖)为了防止羊被偷,符某在羊圈内设电线,晚上睡觉时接通电源。王X岭窜到羊圈时被电线电死。6月19日,临高县人民法院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符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1998年10月1日,符某跟临高县武装部签订合同承包高山岭原部队营房养羊。因饲养的羊群夜间常被偷,2000年2月份,符某便在关羊的营房内墙离地面1.2米处架设两条没有绝缘皮的铜线,夜间通电。同年4月8日凌晨2时许,王X岭窜到关羊的营房,打开木栏门进入羊房后触到内墙内电线,被电击死亡。案发后,符某给死者家属支付了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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