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归:
廉政公署支持率逐年升高
记者:回归那天的情景,你还记得吗?
罗范椒芬:回归之前,我担任香港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所以对回归有种特殊的感情。
记者:回归前,有很多人担心香港贪污会变得严重。那么事实是怎样的呢?
罗范椒芬:1997年,著名国际反腐组织——透明国际公布的“清廉指数”中,香港在全世界52个地区中排名第18位,2006年,“清廉指数”包括163地区,香港排行15。在亚洲地区,香港位列第二,排在新加坡之后。
有几个数字我必须强调,10年前,私人企业和政府、公营机构的贪污案件大概各占一半。但是2006年数据显示,关于私人企业贪污的投诉占到了61%,投诉政府的大约占33%,投诉公营机构比如电信公司的大约7%。
1974年,香港警务人员的贪污是非常严重的。警务人员的贪污案件当时占总贪污案件的40%左右,而现在只占到8%。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可以看到,政府公务员贪污的情况是越来越少了。
记者:廉政公署的工作在这十年中有没有发生变化?
罗范椒芬:廉政公署是香港人的骄傲。廉政公署完全独立于政府之外,我是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的。
回归十年来,香港市民对廉政公署的支持率正逐年升高。2006年,我们得到了99%的市民支持。还有许多数据也创历史最高,80%的市民表示愿意举报贪污,80%的市民认为廉政公署是不偏不倚的。2006年,市民举报中73%是署名举报。而1997年,这个数字是68%。由此可见,在回归十周年的时候,我们也可以交上一份让人高兴的成绩表。(笑)
记者:回归十年,你记忆中最悲伤的一件事是什么?
罗范椒芬:非典,可以说是一场噩梦。当时我还在教育部门,如果学校发生情况的话,我们都很担忧,要考虑什么时候该停课。如果停课,就会影响到学生,会引起恐慌。那时又有惶恐,又有压力。但也有骄傲的时候,香港人可以团结起来。也有伤痛的时候,看到太多家庭因为非典被拆散。
回忆起来,心情很复杂。十年时间,香港经历了很多,金融风暴、非典、“一国两制”、教育改革争议……香港在这么小的地方、这么短的时间内经历这么多,今天又可以这样稳定地、繁荣地发展。我想香港人有一种拼搏的精神,越历练越强壮。
记者:你自己的十年又是怎么过来呢?
罗范椒芬:这十年,我自己的变化很大。回归前,我还是“三位一体”政体下的官员,回归后,我在运输部门工作,近8年一直埋头进行教育改革。
教改是史无前例的改革。和面对非典一样,我们也没有经验,都是一路摸索,“摸着石头过河”。所以,我们也加强和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本地、内地、海外的专家都参与进来。这种经历都很珍贵。对我个人而言,做公务员这么多年,规模这么大、影响如此广泛的改革,我都没有做过。中间有风波,但我觉得整体来讲,进步还是很大。《易经》里讲阴阳,事物有利有弊。任何事都有得有失。
关于两地:
内地很难复制香港反贪模式
眼下内地“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在即,标志着打击腐败“从源头治理”的落实,中国内地的反贪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之中。而回归后的香港ICAC,就如一面越来越清晰的镜子,除了提供典范以外,又是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记者:回归初期,相继有来港上市的国企和民企爆出贪污丑闻,上海地产的毛玉萍成阶下囚,中银(香港)前总裁刘金宝在内地更被判死刑。这些事件会不会影响到香港的廉洁环境?
罗范椒芬:回归初期,两地公司的行为方式很不同。我们处理的案件大多都是1999年、2000年、2002年遗留下来的,是那时来港上市的公司“犯”下的。
目前这个领域大家正在增加关注,在这些方面也逐渐与国际接轨。近年来,类似的案件已经减少了。对于内地来港上市的公司,我们一样会密切接触。此外,我们还和内地证监局积极合作,向北京、上海等地上市公司介绍经验。过去3年,廉署曾为逾130间内地来港上市公司安排防贪讲座,接触超过6000名员工。
记者:回归以后,两地经济交往增多,跨境犯罪是否也增多了?
罗范椒芬:关于跨境,要有一个准确的定义。如果香港人在内地犯法,那就可以当作内地的贪污案件,我们没有跨境的管辖权。但公务员就不同了。如果香港公务员在内地触犯香港的反贪污法例,我们都可以在香港控告他。
现在也有一些中小企业向我们反映,他们在内地做生意,经常需要给一些额外的开支做“人情费”,以使事情更快捷地被解决。这些是不是贪污我们也很难断定。
我希望香港的生意人不要在内地知法犯法,也希望两地政府加强沟通,避免贪污发生,不要让这些商人无所适从。
记者:粤港经济交往频繁,在反贪方面,有没有什么合作?
罗范椒芬:现在,我们和内地的合作已经很密切。从1997年到2006年,内地检察机关来港400多次,会见证人约700人,我们到内地240多次,会见证人330多人。年初时,我曾到北京等地,高检和广东省检察院对这种合作都很支持,广东方面也有人来香港交流,和我们一起制定了一个框架,希望今年能制定一份新的两地防贪资料册给跨境商人参考。
记者:在和内地的合作中,你觉得两地在反贪认识和做法上有哪些不同?
罗范椒芬:我接触的官员都是比较高层的。从反贪方面讲,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如果说有什么不同,我觉得两地在法规上有点不一样。内地往往会规定一条标准线,比如多少钱以下就不做处理。但香港不同,我们是“零容忍”。比如贪污,哪怕贪再少的钱,都是错的。去年,香港城市大学一名内地博士生用一万元买试卷,被判监禁6个月。犯了事,我们要惩罚,要让她知道犯了错,但事后我们还是很宽容的,不会因为她有案底,就遣返她。城大还安排那个学生继续回学校读书,同学们也都很接受她,学校很照顾。她不了解香港法律,但知错能改就好。
记者:你觉得内地有没有可能复制香港的反贪模式?
罗范椒芬:大家的理念是相同的,都讲源头治理。但是在结构上,我认为很难完全复制。香港有香港的政治制度,权力不集中,如果要收买就要收买整个部门才可以,这样成本太高,降低了行贿的可能性。
记者:关于反贪,我们常说“高薪养廉”,你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罗范椒芬:我认为,高薪未必养廉,但是薪酬一定要让人有一个一般的小康生活,要过得去。这只是前提。关键还是要在制度上做到透明、公平、权力分散,让人不敢贪、不能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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