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储劲松
一个人的童年完全在城市里度过,是一件幸福的事还是一件遗憾的事?
幼年时,我的答案毫无疑问是:幸福,太幸福啦!那时,我生活在贫穷的村庄里,虽然与县城仅有数里之遥,然而孩子们穿的是补丁摞补丁的破衣服,吃的是粗糙的玉米糊和小麦疙瘩糊,稍稍长大一些,就要跟在父母后面,在黄土地上使锄头下苦力,与县城里那些少爷公主们“锦衣玉食”的富贵日子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
然而现在,我的答案却是:遗憾,实在太遗憾了!我的感慨来自我不到两岁的孩子,他已经有很清晰的自我意识了,所以尽管他要吃的有吃的、要穿的有穿的,我还是时常能捕捉到他幼小心灵里的孤独。他在我们精心筑就的这个钢筋水泥的小火柴盒子里,呆得实在是腻味透了,时不时要以摔打玩具、无故撒泼、拒绝吃饭来发表他强烈的不满。即使是跟着我们或者保姆“扫大街”,最让他感兴趣的,也不是来来往往的汽车、花红柳绿的人群,而是天空中偶尔飞过的一只鸟儿,居民区里突然出现的一堆石头或沙子,行道树下一小片发育严重不良的野草。这让我常常生出恻隐之心:城里孩子是一群幸福的小可怜。
一直有个想法,就是把孩子送回老家,让他过上一个有野地和村庄的童年。今年终于成行,我把他送回老家住了20多天,这个小人儿过得无比开心。
母亲后来跟我说,每天一大清早,他就睁开眼睛要起床。一下地,他就到鸡埘里看“啄啄(鸡)、鸭鸭”,到狗窝猫窝里看“狗狗、咪咪”。白天,他在院子里疯来疯去,扯地上的青草、捉飞来飞去的蝴蝶、翻石头找蚯蚓,整天嘻嘻哈哈快活得像个小神仙。有母鸡“咯咯”叫,他就会钻进柴堆里,把一只热乎乎的鸡蛋找出来交到奶奶手上。奶奶去菜园子里干活,他就蹲在地沟里自个儿美滋滋地玩泥巴。晚上,他一罐子牛奶喝下去就会安然入睡,远不像在城里,非得把人折腾得身心俱疲才肯罢休。
我去接他回来,这小子正在草地上撅着小屁股抓蚂蚱、采野花、寻野果子吃,脸上的泥迹横一道竖一道,脏得像“花麻猫”。然而抱在手上,却感觉比先前要沉许多,原来他在农村饭量大增,再加上野外活动多,按照母亲的说法是接了“地气”,所以身体比以前明显壮实了许多。知道我是来接他回家的,这小子又哭又闹,死活不愿意跟我走。
于是我更坚信:没有野地和村庄的童年是残缺的,是遗憾的。一个孩子就好比是一朵野性的小花,他原本就应当开在泥土上,而不应当开在水泥地上和火柴盒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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