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徐静 实习生 刘芳 通讯员 越宣) “电老鼠”剪断20米电缆换来3年6个月的牢狱生活!昨日上午,越秀区在登峰街艺博院门前广场召开“越秀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入屋盗窃、破坏电力设备宣判大会”,对10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财产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23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各被告人分别被以盗窃罪、贩卖毒品罪、制造毒品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等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六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到十万元不等。
据了解,被告人郭某贤于2007年1月29日凌晨3时许,到本市解放北路亚哥花园的公用变电房,为盗窃电缆,用携带的铁钳剪断在该地段正处于运行状态的供电电缆20米、剪坏12米,导致广东电网公司广州越秀供电局减少供电量2000千瓦时,供电损失价值1220元,并造成亚哥花园及周边一带停电。被告人郭某贤作案时被保安人员当场抓获,缴获的电缆已由公安机关发还给被害人。
在昨日上午的宣判大会上,郭某贤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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