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22日起,全省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将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昨日下午,省农业厅召开全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通报我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防控工作,严防我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暴发蔓延。
迟报瞒报 严肃查处
会议认为,前期我省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已进入高致病性蓝耳病等生猪疫病的高发、易发期,加之近期猪肉价格上涨,生猪大范围调运频繁,我省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务必保持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工作的高压态势,清醒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
据介绍,5月28日,省政府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重新签订了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责任书。农业厅要求各级农牧部门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人,要确保诊断、监测、监督、疫情报告、疫情处理每一个环节都要有专人负责。对不履行动物防疫责任、工作不力甚至工作失职造成疫情发生蔓延的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全省各地要加强动物疫病巡查,严密监控动物疫病,依法及时预警预报可疑疫情。
对迟报、漏报、瞒报、误报有关动物疫病信息者,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从6月22日起,全省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将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建死因不明动物举报制度
据了解,国家已经明确,散养猪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目前,省财政已经安排320万元用于购买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免费供应东西两翼、粤北山区散养和小型养殖户生猪进行免疫。
针对当前各种猪病频发、病死亡猪只增加,为防止病死猪没有及时依法果断处理或处理不当而造成疫病传播扩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省农业厅要求各地要建立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保证任何人发现动物疫情和病死猪,都能够及时报告。防止染疫生猪进入流通环节,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没有产地检疫证明的生猪,一律不得进入市场流通和屠宰,防止疫情通过流通环节传播。对违反规定经营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或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病死猪采取“五不准一处理”处置措施,即不准收购、不准运输、不准屠宰、不准加工、不准食用,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
作者: 柯鸿海 通讯员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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